1月24日下午,记者从我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继续受寒潮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市中北部地区最低气温将降至零度以下。目前,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寒冷红色预警信号已生效。 根据《汕尾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1月24日15时将气象灾害(寒冷)Ⅲ级响应升级为Ⅱ级,并提醒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防御工作,特别是新闻宣传单位应提示公众(尤其是老弱病人)注意防寒保暖;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和冰冻措施,尽量减少寒害损失;民政部门应开放庇护所供有需要的人员避寒。(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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