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汕尾市民,我认为打开小区有很多好处,对于治理城市病有帮助,但在打开的过程中,难免会带来新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给出一点意见给大家参考:
首先,推行街区制要有“软件”支撑。这里说的“软件”主要是权益的划分,《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等,都属于业主共有。未来,街区的道路、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如何分配,还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细分,绝对不可以是一个糊涂账。
其次,推行街区制还得有“硬件”保障。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再次,既然打开小区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打开的过程中应该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要经过充分协商才能打开,不能仓促行事。对于新建的非封闭小区,相关权益如何划分要充分告知买房者。
最后,街区制的推行还需要一些单位做表率。当前,街区制的推行仍面临一些问题,尤其是人们的思想观念误区需进一步疏通,需要一些单位大院率先垂范、引领,加快开放步伐。这一点,中央的《意见》已经明确,“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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