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委通报了汕尾市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等16个单位和城区捷胜镇联安村等9个村分别获得“汕尾市文明单位”和“汕尾市文明村”称号。 近两年来,我市各地各单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市文明委决定授予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烟草专卖局、厦深铁路汕尾站、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鲘门服务区、城区国税局、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海丰县公用事业局、海丰县广播电视台、陆河县陆河中学、陆河县螺溪镇卫生院、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陆丰市档案局、陆丰市广播电视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华侨管理区宣传部等16个单位为“汕尾市文明单位”;城区捷胜镇联安村、城区东涌镇龙溪村、海丰县黄羌镇双新村、海丰县海城镇莲花村、陆河县上护镇护东村、陆河县水唇镇罗洞村、陆丰市湖东镇南田村、陆丰市陂洋镇龙潭村、华侨管理区尖山办事处第七村等9个村为“汕尾市文明村”。 市文明委希望受表彰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交出物质和精神文明两份好答卷,为新常态下加快汕尾振兴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新城作出新的贡献。(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陈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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