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至29日,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涛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市安全责任制考核小组,并对各县(市、区)和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考核组一行到海丰县、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红海湾开发区等地,听取了有关领导述职报告、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了解被考核人的履职情况。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同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个别部门在排查治理工作时,未规范记录检查情况、未建立台账;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不够重视,宣传力度不够等现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考核组要求:一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部门直接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有效遏制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二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要针对各行业实际情况,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务必跟踪落实,及时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要注重检查登记,建立规范台账,强化管理。三要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加强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训练,完善装备配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对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积极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增强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张美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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