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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来自民间

[城区] 依法治国,老百姓是否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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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1 18:52:1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各位亲朋好友们大家好
请帮帮将此文评论包括广大扩散
发表于 2016-5-21 19:51:1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尊敬的广大老百姓亲朋好友们!控告人将上述文章继续连接编入!“己经三次连接施入被退回”
此文无法将中级法院腐败行为明细!
发表于 2016-5-21 20:26:3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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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会收到惩罚的
发表于 2016-5-21 20:27:0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归收到惩罚的
发表于 2016-5-21 20:27:4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天理
发表于 2016-5-21 20:28:2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会受到惩罚
发表于 2016-5-21 20:36:2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于2016年4月20日向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回避:庭长林淑娟,主办彭一声俩人。
本院于2016年5月18日向当事人通过书
陈某某:你向本院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林淑娟、彭一声的回避复议申请,经报本院院长研究,认为回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成立,“决定驳回你的申请”。特此通知。
二0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16-5-21 21: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乡里人 发表于 2016-5-20 20:05
司法腐败是老百姓最痛恨的腐败,从近年处理的腐败案中可以看出,上至最高院下至地方法院,腐败无处不在,汕 ...

发表于 2016-5-21 21: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希望能把汕尾那些腐败的贪官一网打尽,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6-5-21 21: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腐败的垃圾官员,迟早会有报应的,等老天收拾他们!
发表于 2016-5-22 18:05:5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腐败的中院官员们,你们迟早会有报应的!!
发表于 2016-5-22 19:14:1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5月18日中院通知书!驳回当事人申请回避复议书!决定对林淑娟、和彭一声不同意回避?陈明辉竞然不同意驳回林淑娟和鼓一声俩人,陈明辉应该将林淑娟和彭一声俩人驳回理由。这么黑暗汕尾市中级法院陈明辉院长有没按法律规定条款的?不可能由林淑娟说就算了。
发表于 2016-5-22 20:19:5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头顶挂着“天秤”公开,公平,公正”。公平公正在那里?从陈明辉任职以来,无论“民事,和形事案”都必 须要用金钱交易。对于一个刑事案件可以对当事人威胁,并且出“子母判决书”在国际上独一无二的腐败黑恶中级法院,一个中院申诉案件可以作假当“公诉案件”。欺骗老百姓,中级法院院长陈明辉“目的”是什么???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免进来”。山高皇帝远!
发表于 2016-5-22 21:37:1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州官放火,百姓点灯
发表于 2016-5-22 21:41:3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中级人民法院是一个真正黑暗腐败的地方!根本不存在什么公平公正公开!官员只要有钱进口袋,根本无理会老百姓的利益!没天理啊!!!
发表于 2016-5-22 21: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6-5-23 12: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励志人生 于 2016-5-23 13:02 编辑

人民法院是人民赋予的保护百姓财产人身权益的国家权威执法机构!人民法院的腐败黑暗,是在挑战国家最高神圣的权力、是执法者知法犯法的在侵犯“国家赋予老百姓的合法权利”,比黑社会黑上一百倍。黑暗......!
发表于 2016-5-23 17:39:2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本帖最后由励志人生于2016一5一2313:02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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