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显兵 于 2016-5-13 22:03 编辑
恳请汕尾当局有关单位深入调查这件事情来龙去脉。
一;当今网络法令使用笔名是合法的;
二;是谁肆无忌惮在网络公众平台暴表网友真正身份?如此做法会不会导致网友家人及其本人身心之负面影响,活在阴霾之中。
三;在执法机关保持缄默的同时,谁有权力可以定一位网友的错误及罪行。
四;研究会本身的权力范围在为学术研究服务,包括古今中外,百家争鸣,广开言路,除研究之外,对不同观点的人士不可以施用恐吓手段及其谩骂。为什么出了那么多个文化法官?和现在履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公民法是否有相抵触?
网友们可以说说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