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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我市拟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29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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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13: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汕尾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草案)》听证会上获悉,我市拟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糖、乳制品等29类食品。

为加强食品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根据相关规定,日前在经专家论证后,制定了《汕尾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征求意见稿)》。据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国食品种类繁多,按生产许可分类,共分为31种食品类别。其中一些食品类别和食品品种生产工艺要求较高,食品安全风险大,我市大多数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简单,质量控制能力较低,无进货与出厂检验能力。明确不准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品种,可有效降低我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我市拟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糖、乳制品、白酒、特殊膳食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等29个食品类别,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同时也保留了部分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食品,纳入到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15个类别26个食品品种中。市食药监局表示,为保证《禁止目录》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将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邓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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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14: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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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18: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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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09: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5-20 13: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 希望能有个举报渠道,以及能够真正执法力度
发表于 2016-5-20 16: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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