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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 广东陆丰法院故意拖延清收巨额欠贷案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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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10: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广东省汕尾市陆丰法院吴焕义院长督促黄勇副院长、执行局黄贤丹局长及相关办案人员就迟迟未依法清收“坟爷”林耀昌相关欠贷抵押物的情况,予以公开说明——
(1)“坟爷”欠贷案审理至今28个月为何没有清收?
(2)同一宗抵押物为何三次评估,且越评越高,原因何在?
(3)“坟爷”欠贷的其他抵押物为何没有进行审理或评估?
(4)“坟爷”欠贷抵押物是否被非法转移或变卖,其他资产是否应由法院执行局进行监控?
上述,希望最高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纪委办公室、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加以重视,依法调查陆丰市法院相关办案人员是否涉嫌徇私枉法,帮助“坟爷”林耀昌欠贷逃避偿还?
建议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汕尾市农信社、陆丰市农信社就起诉“坟爷”林耀昌欠贷,但至今未有清收偿还欠贷一案,作出公开说明——
(1)“坟爷”欠贷远不止7830万元,其是否利用他人名义涉及陆丰市农信社接近7亿元不良贷款的问题;
(2)针对陆丰市法院委托三次评估同一宗抵押物,其抵押物价值越评越高的问题;
(3)对“坟爷”林耀昌勾结他人涉嫌通过欺骗手段、非法提高抵押物价值等虚假证明,进行诈骗、骗取贷款资金之后,实施高利转贷、行贿公安局长等违法犯罪线索,为何拒不依法对其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4)“坟爷”林耀昌“空手套白狼”,套的虽然是陆丰市农信社贷款资金,但该案已经是“公众事件”,牵涉面大,影响甚广,金融机关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掩盖“自家丑闻”?
(5)“坟爷”涉事资产,其中参股陆丰市海韵酒店(原陆丰庄园)的6000万元资金、股金、陆丰诚易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资产是否被非法转移?
上述,希望国家银监会、国家农信社、广东省银监局依法查清银行人员是否提供帮助“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案中,“坟爷”林耀昌及其妻子袁玉红、侄子林春强等人恶意欠贷7830万元被陆丰农信社起诉一案,实际进入法院审理7050万元。
28个月来,陆丰市法院执行局已经过三次对其四宗闲置土地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仍然无法清收,在第一次以“工业用地”295元每平方的价值,第二次以“居住用地”580元每平方的价值,第三次以“居住用地”780元每平方的价值。
  相关抵押物达到“越评越高”的情况下,仍然无法对其抵押物依法进行清收偿还贷款,遭群众质疑有一些人谋求非法利益,提供“坟爷”林耀昌保护伞,存在“司法腐败”,致使国家财产被非法侵占、私分。
  近期,群众反映《(曝光)陆丰金融案涉及多部门人员司法腐败》、《汕尾原人大代表恶意欠贷7830万元 28月清收未果》等报道,一直未引起陆丰市法院党组、法院纪检组、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的高度重视,而办理该案的相关法官或院领导仍称“在走程序当中”。
  陆丰市法院、农信社在处理“坟爷”涉嫌巨额骗贷案件“表现”出非常消极,个别人使用各种手段干扰案件办理,致使清收贷款的工作停滞不前。
  【网络原文】原汕尾市、陆丰市两级人大代表、陆丰市纪委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坟爷”林耀昌欠贷 7830万元,拒不偿还成“老赖”,背后有人包庇其行贿陆丰市国土部门、规划部门主要领导将工业用地非法实现转地。
  “坟爷”林耀昌以通过非法高评估抵押物价值,以欺骗手段取得陆丰农信社贷款7830万元不还被起诉,但在陆丰市法院个别法官审理期间,其违规抵押物的价值被“越评越高”的手段,将 2300万元价值的抵押物高评估为5000余万元,国有财产将流入犯罪分子腰包。
  2014 2月份,陆丰农信社起诉“坟爷”林耀昌及其妻子袁玉红、侄子林春强等人八笔欠贷7830万元(“坟爷”被警方通缉时仍产生贷款 780万元)。陆丰市法院实际进入追讨 7050万元,至今28个月无果。
  陆丰法院10月前回复。
  20155月份法院公开回复,至今已过去6个月,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某法官仍没有积极开展对其抵押物进行拍卖偿还欠贷款,故意拖延时间。根据陆丰市法院上报汕尾市中级法院,多次在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的回复:“陆丰市法院申请立案执行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坟爷’林耀昌三宗案件”。
  有人提供帮助,抵押物价值越评越高。
  据悉,陆丰市法院个别领导、法官、评估公司涉嫌提供帮助“坟爷”林耀昌非法侵占国家资产。“坟爷”林耀昌欠贷案件、逃避全额偿还欠贷提供帮助。
  陆丰市法院个别法官对“坟爷”林耀昌只选择一部分抵押物进行评估,且以三次评估都未执行,而对其他欠贷抵押物没有评估,逃避法院审委会审理。例如,“坟爷”林耀昌妻子袁玉红(陆丰市环保局环评中心副主任)名下 5464平方“仓储用地”(已作违建卡绿达建材市场)、东海镇 4间商铺近300平方、两套各100平方二手商品房作为抵押物贷款 2800万元。
  陆丰市法院委托陆丰当地机构对抵押的四宗“工业土地”进行价值评估,每平方为295元人民币,总价值 2250万元。
  评估价值鉴定书签发后,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未执行拍卖还贷,任由“坟爷”林耀昌提出必须按照“居住用地”进行评估。
  个别法官按照“坟爷”林耀昌的要求,由陆丰市法院第二次委托另外一家评估公司“深圳市深国某评估公司重新评估”。此次以“居住用地”580元人民币每平方评估,总价值 4000万元。
  两次评估结果,“坟爷”林耀昌再次拒不接受还贷,再以提出每平方必须以1500元人民币进行评估,或者对欠贷 7830万元以该四宗土地结算“扯平”。
  其后,“坟爷”林耀昌“要求”进行第三次评估,企图以每平方780元评估,抵押物得以达到“越评越高”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还贷。
  抵押物高评估,假如以每平780元评估拍卖,在拍卖无人成交的情况下,将可能调降 20% 即每平近630元,最终由债权人陆丰农信社“打包”,就其76200平方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的作为抵押,贷款 4700万元及所欠200余万元利息,国家资产将损失超过2000万元的差额。
  以超高价值评估抵押物进行贷款,被起诉偿还欠贷,但贷不抵债,通过非法手段将抵押物价值越评越高,将造成国有资产被套取。
  司法腐败、官商勾结。  
  有人怀疑,某院长、个别法官与“坟爷”林耀昌串通一气,企图迫使陆丰农信社为“坟爷”林耀昌拒还欠贷两次“买单”,将致使国家财产流入不法分子的“腰包”。
  “坟爷”林耀昌7830万元贷款未依法通过评估拍卖偿还贷款及其涉嫌诈骗、骗取贷款的问题,背后与金融人员、某院长、个别法官涉嫌徇私舞弊、评估造假、陆丰国土局、规划局相关人员非法转变土地性质等问题有关。
  起诉至今28 个月,“坟爷”林耀昌所欠贷抵押物未被全部进行审理评估,个别法官坚持“仅对其中欠贷4700万元的四块土地 76200平方抵押物进行审理”。
  抵押物价值越评越高。贷款抵押物76200平方“工业用地”以非法变成“居住用地”,利用评估公司作假高评估价值,陆丰个别法官按照“坟爷”林耀昌要求,相继更换两家或三家评估公司二次或第三次评估,第一次每平方295元,第二次580元每平方,并在两次评估鉴定出台后,“坟爷”林耀昌仍拒绝拍卖还贷,并“第三次”以780元高于市场60%价值评估还贷。
  非法转地,涉及多人提供骗贷现象。
  据《南方日报》报道, 201413日,陆丰农信社对林春强、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方提起诉讼,请求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庭审过程中,林耀昌认同了2800万元的借款事实,对证据也没有异议。
  该两笔贷款的抵押物为两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其中包括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卡绿达建材市场所占用的土地。而该建材市场已被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擅自非法改变土地性质”、用地“未批先建”,违法将养猪场建设用地改作市场建设用地。
  20129 25日,由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时效为两年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遵守事项中明确规定,该地块禁止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许可期限终止,临时建筑必须主动拆除。
  201510月,该市场被广东省住建厅、汕尾市住建局、汕尾市规划局、陆丰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违法临时建筑,并多次发文责令陆丰市住建局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坟爷”林耀昌涉案的 4 宗“工业工地”——(陆府国用[2011]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号总计76200平方已经“非法”实现“转地”。
  陆丰国土局、规划局经办人员将此“工业用地”非法转地、办证,转变成“居住用地”。“坟爷”仅仅为此付出了每平方缴纳“土地转让价”31元的代价,转而其又用这4 76200平方“居住用地”进行评估1.056亿元成功贷款4700 万元。
  涉嫌贷款诈骗“冰山一角”。
  2012 年至 2014 年初,林耀昌及其侄子林春强、其妻子袁玉红等人涉及陆丰市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接近7830万元人民币,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已对此初步查实。
  但陆丰市农信社、及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未有重视该案,拒不对“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骗取贷款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另外,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查实的7830万元贷款,只是林耀昌涉嫌骗贷的“冰山一角”。其还涉嫌以“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利用他人农村户口性质、客户抵押财产、他人名誉发生扶农资金贷款数额达到数亿元。
  “坟爷”林耀昌涉嫌利用“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发放高利资金,涉嫌违法骗取贷款,高利转贷。
  据悉,“坟爷”林耀昌从陆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获取巨额贷款后,对外放贷2-3分利息,从事高利转贷赚取暴利。
  “坟爷”与陆丰市潭西镇政府签署了承包安福公益墓园的项目后,通过金融机构关系,有可能以墓园的项目作盈利担保,利用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名义违规借贷。
  “坟爷”名下7830万元贷款,大部分贷款涉嫌通过欺骗手段、使用虚假资料、虚构贷款理由及项目、虚假流水账、农用地、违规土地,并将抵押物通过其个人“开办并无证经营的‘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挂交的两家评估公司”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价值,以虚假的评估价值报告,成功达到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目的,还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东海仁易水泥制品厂为主体贷款600万元的行为。
  广东农信社、广东银监局仍不依法执行《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目前,多部门对“坟爷”林耀昌欠贷逾期不还,陆丰市法院对其抵押物未能进行依法拍卖还贷一案,陆丰市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广东省农信社、广东省银监局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坟爷”林耀昌等人抵押物偿还欠贷。
  针对“坟爷”林耀昌等人涉嫌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等问题,广东省农信社、广东省银监局应当主动对其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广东省公安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此外,陆丰市法院既已对“坟爷”林耀昌欠贷一案的抵押物进行两次评估,应及时依法拍卖还贷,对发现“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犯罪线索,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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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3 09:33:3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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