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楼主: 傻子

[论汕尾] 悲哀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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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0 00: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6-7-20 02:27 编辑
御六气 发表于 2016-7-19 23:44
凡是认识你的海陆丰人,九个和你吵过架,六个想吃你的肉。你以为你是谁啊?就你能够代表海陆丰?——别问问彭湃家族、陈炯明家族人没?!
 楼主| 发表于 2016-7-20 01: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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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
楼上诸位网友、网邻:大家好!写文章是要付出劳动的,请尊重作者的劳动。对文章的观点有看法,可以提出善意的批评,再尖锐都行。我曾引用过古人的话:“道我短者是我师。”请批评!
但是,请不要把私人恩怨、个人好恶带入跟帖中。此帖纯说理说法的文章,文中只辩法理,不涉及其他个案,评论者请不要戴有色眼镜,对号入座,无端猜测。
大家都是明白人,都知道恶意攻击违法规违理,不仅没有市场,而且污染环境。要互骂,请离开!
跟帖也要付出劳动,不管怎样,我都要跟大家说一声谢谢!因为你们付出了劳动,辛苦了!
谨此敬告!
2016年7月19日
发表于 2016-7-20 02: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傻子 发表于 2016-7-20 01:44
敬告
楼上诸位网友、网邻:大家好!写文章是要付出劳动的,请尊重作者的劳动。对文章的观点有看法,可以提 ...

这要回头看起检查一下!
另外,“不涉及其他个案”的讲理,表面上看似乎都在理,但也常常是“正确的废话“”一堆!
发表于 2016-7-20 07: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 发表于 2016-7-19 17:47
谢先生理解,你我虽不能成为高山流水,然傻感戴。想此网站,能理解者能有几人?再谢!

观楼主的言谈举止,应该是修养深、涵养高的正能量人。值得尊敬如果网民都能跟楼主一样,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守法上网,那绝对是网络文化的福音,绝对可以让每一个网络平台成为网民学习之地、精神之家、友谊之所了。
发表于 2016-7-20 08: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过日 发表于 2016-7-14 19:58
你神经病,你要对你的所有言论负责!

哈哈哈,点赞
 楼主| 发表于 2016-7-20 09: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20 02:30
这要回头看起检查一下!
另外,“不涉及其他个案”的讲理,表面上看似乎都在理,但也常常是“正确的废话 ...

这话出自别人的笔下,我不奇怪。而在你的笔下,我就有点儿莫名其妙了,为啥?因为有语病。“正确的废话”—既正确,何废?加引号就成“不正确的真话”—不正,何真?你是以杂文见长的,竟然会出现这种语病?简直令我不敢相信。想当年,傻也学习杂文,常为鲁迅先生喜怒哀乐跃然纸上而高兴得手舞足蹈,细读之,亦为鲁迅先生运用词语、语法之精妙而流连忘返。为什么鲁迅先生写文骂人而令人信服?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其出发点是为国家为民族,没有因私涉愤。
公共平台不是私人渠道,众目睽睽,公矣私矣?一目了然。别忘记了,你是一个领取政府薪贴的公众人物,言行举止,应带头依法说理。还有,请记住,写杂文常带讥讽,不慎者、愚昧无知者则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反而自己嘲讽自己,成了一时笑谈。
国有国法,家有家教,网有网规。虽然网络较现实生活宽松,也不允许无政府主义横行霸道。公众人物,更应该察言观行。
这就是一个老人说的大实话。
发表于 2016-7-20 09: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过日 发表于 2016-7-14 19:58
你神经病,你要对你的所有言论负责!

请教爆粗的法通才子,这神经病应不应该入罪
发表于 2016-7-20 19: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0:59
到底是谁的市民网?!你一家一姓的?!

你好可爱呦
发表于 2016-7-20 19: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14 21:30
像你的教父侨胞一样,去去找领导告我呀!你都不扪心自问,这是谁挑起来的!

莫非郑鲁迅后台很硬难怪无所忌惮这要是打下去的话可能是只大老虎哦
发表于 2016-7-20 20: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 发表于 2016-7-14 21:39
既称我大哥,我就不多说了。我写的说的都是真心话,帮理不帮亲。但是,我必须把我的疑惑写出来,供有识之 ...

人家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实为当“叶子’女士是铺路石,这样一来“叶子’女士可怎么做人啊。
发表于 2016-7-21 00: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晚节想不葆,谁也救不了!!
发表于 2016-7-21 13:26:0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 发表于 2016-7-20 09:21
这话出自别人的笔下,我不奇怪。而在你的笔下,我就有点儿莫名其妙了,为啥?因为有语病。“正确的废话” ...

连“正确的废话”何解都没弄懂,还妄谈杂文、鲁迅!人的时间都有限,所以说“学习要抓紧”!
老劝我“依法据理”,除了偶有个把“屁”字眼,好像我三十多年的文章都在写白字似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我看似乎就不太“依法据理”的。
基本事实、是非都颠倒判断,满嘴法呀、理呀又岂有可附之皮!我为何一再忠告“晩节”之大,你们可曾愿意从头想想?!这是我重复多次的实话、苦心话!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13: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你当年的语文老师是谁?呜乎哀哉!
发表于 2016-7-21 14: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样子的啊
发表于 2016-7-21 14: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7-21 15: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 发表于 2016-7-21 13:38
不知道你当年的语文老师是谁?呜乎哀哉!

记取我的忠告,才是大处着眼!即便“正确的废话”有误,亦是小小芝麻,何况是你视阈所限,没接触过、不理解这词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23: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7-21 15:49
记取我的忠告,才是大处着眼!即便“正确的废话”有误,亦是小小芝麻,何况是你视阈所限,没接触过、不理 ...

谢谢!凡事适可而止,什么是“正确的废话”,还有“废话的废话”,都成了过去时。还想在这里流芳百世啊!我要抱孙子去了,享受天伦不废话。感谢你在我空闲的这几天里陪我说了这么多的废话。再谢!
发表于 2016-7-21 23:12:1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 发表于 2016-7-21 23:02
谢谢!凡事适可而止,什么是“正确的废话”,还有“废话的废话”,都成了过去时。还想在这里流芳百世啊! ...

对。天伦之乐中,再废的废话都不是废话!公共领域,有些再正确的话,也是废话!
谢谢老哥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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