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形无象 于 2016-8-17 10:08 编辑
最近,陆河县教育局公开选拔校长,选拔职位有:陆河县仑岭中学、东坑中学、上护中学、樟河中学、新田中学、螺溪中学校长各1名。汕尾市实验小学也公开选拔校长。
现在的校长,也开始公开选拔了。这在汕尾行政发展史上,不能不说是一个壮举。不管形式如何,效果怎样,都是一个进步。 当然也引来争议。赞扬者认为:这体现对人才的重视,将促进“名校长、名师、名校”建设;而反对的则质疑,此举“作秀”多于实质,且决策不民主,决定年薪多少、怎么招聘,都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而且繁文缛节的条件苛刻,让大部分人因为不符合“条件”敬而远之。
主要问题出在“公开选拔”,貌似公开遴选,实质却还是行政主导招聘。而由行政主导的校长选拔、任命,是我国校长选拔、管理的最大问题,选拔用行政标准,考核管理也由行政部门实施,难以实现校长职业化、专业化。
合理科学的校长公选制度,首先让校长是教育管理者,而不是行政官员。校长公开选拔,本身就充满行政和利益色彩,会被各种行政和利益因素左右。在目前的校长选任制度之下,虽向社会发布了招聘公告,也会公示招募结果,老百姓有一定的知情权,但是,这离公众参与的公选,还很远。
公众参与的公选,通常通过两大机构实现,一是社区教育委员会,这一委员会,成员由政府教育官员、人大代表、社区内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居民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制订社区教育发展战略,以及社区内各校长的招聘。对于校长招聘,社区委员会会确定招聘的原则,并组成专门的招募委员会实施。如果有这一机构,招聘校长的年薪、标准,事先都经过广泛讨论,而不只是行政部门的意见,在行政部门决定后,只是告知社区居民。二是家长委员会或者教师家长委员会,在校长招募委员会招募校长时,招募委员会的专家要在应聘者中筛选候选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要面向教师、家长代表,讲述自己的治校理念,并回答家长、教师的提问,家长和教师对候选人表决,表决结果即为最终聘请的结果。
这样公开选拔出来的校长,他们是懂教育的管理者,也对选拔他们的教师、家长负责,而不是对上级行政部门负责。对应校长选拔机制的改变,学校的办学也将发生全面的变化。在此基础上,提高校长的年薪,将吸引更多优秀人士来应聘,在新的办学制度环境中,校长也才有更大空间实现自己的办学理念。尤其是第一线的师生,对教改的参与,是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如果教师和受教育者能从维护自身的权利出发,勇于通过合法的途径,争取属于自己的教育权、学术权,那么,“行政独大”的局面就将得到改观,公开选拔校长才会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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