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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汕尾市部署开展民间信仰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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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5: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民间信仰历史渊源久远,民间信仰具有“三多”、“一大”现象,即信众多、数量多、种类多、活动规模大的特点,庙宇遍布城镇乡村,社会基础深厚,影响深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汕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市委书记石奇珠在传阅有关加强民间信仰管理文件时作出批示,要求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深入调研,牵头会同相关单位按照中央文件要求,结合汕尾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市委领导指示,3月9日下午,汕尾市召集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副局长及业务负责同志和市局机关干部职工召开民间信仰调研工作座谈会,动员民间信仰调研工作。会议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杨师访做动员部署,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钟秋武主持,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做好民间信仰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就如何做好全市民间信仰试点工作提出了两点意见: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决定成立民间信仰事务调研工作指导小组,由杨师访局长担任组长、钟秋武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民宗局长及市局各科室负责人、有关民间信仰专家学者作为成员,加强调研工作的指导。

    二是完善措施,扎实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分阶段推进工作: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动员(3月份)。根据民间信仰的活动区域特点,各地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对乡镇及村(社区)相关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熟悉业务知识,了解工作规程,掌握统计登记方法。

    第二阶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4-6月份)。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本着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指导、纳入管理的要求,由各地民宗局长带队,组织民间信仰专家及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深入民间信仰场所,以村组为单位,通过《汕尾市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和《汕尾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情况登记表》信息采集,对全市各地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从业人员构成、分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活动场所数量、规模、信仰类别、信仰文化历史、信众人数、产权归属及管理模式等情况,要求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民间信仰场所登记,建立台账,形成调研报告。

    第三阶段:开展试点工作(7-12月份)。综合考虑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身特点和作用,从“内部管理、活动情况、弘扬民间信仰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社会”四个方面制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划等定级参考标准,各县(市、区)挑选1-3处具有代表性的场所作为民间信仰试点管理场所。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年底)。拟在年终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推广全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律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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