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长信箱对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后径园村村路回复的质疑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我们是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墟芳园村村民的村民。首先感谢政府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调查,给我们一个回复。但对于我们反映芳园村村路被封原食水井被埋的情况,市城区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报告我们表示质疑。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个质疑:
1、协议遗失查无实据,村务的档案的保存是存放在居委会的,为什么能够用一句因年代久远遗失就敷衍了事,而且值得怀疑的是时间只是近几年来的而已,因此我们觉得居委会干部有毁灭证据嫌疑,针对村民要求出示证据让人信服村委屡次不出示证据,有说假话的嫌疑。
2、40万元有记入村务账户,按照一平方170-200元不等,按照实际换算一亩等于666.7平方米,40亩即为26668平方米,40亩实际收入应为按最低170元一平方米{170*40*666.7(26668平方)=4533560元。剩下4百多万元到底哪里去?请上级部门给予核查。
3、40亩土地的使用如此大面积的征地应该是政府进行征用,村委是否有如此大的权利出卖土地给私人老板,且没有公示等程序,手续程序是否合法?
4、吴某已购买县道X125旁商铺3间已经足够作为生产车间了,是对其照顾有加,按照法律法规一个农民只能拥有一座宅基地,吴某已经拥有了3间商铺为何居委会又再次划分一千多方土地给吴某作为生产用地,这是出自于什么目的,有没有合法手续。原食用水井至电影院附近1千多平方土地又怎么能卖给吴某。是否出现暗箱操作的违规情况,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5、40亩集体用地要出卖,是何用途?如是居民宅基地为何我村村民没有购买到一间宅基地,该地买卖时候为何又没有公示告知村民?
6、回复称:40亩集体用地居委会称规划已报备国土部门,是否可规划;国土部门有否回复?如果手续齐全,国土部门必定给予办理相关证件,为何没有办理国土证,报备并征得职能部门的同意。
7、回复称已给后径园村规划了三条8-10米不等的村路。只有村中一条不足几米的小巷进入后径园,村后一条路并非为我后径园所用,是新建区必经之路;村前一条路基本没有着落,何路之有?自我古井至村里的耕路已被吴某商铺占有。
后径园村全体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