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营了一点小本生意,有一天来了两个“糯仔”,看了我的货后点了几样,问我有没送货到“糯仔窝?”我看了地图,又算了利润空间,觉得送货去“糯仔窝”挺划算的,于是答应了。“糯仔”说货到付款,我看在他订购的货量份上,答应了。
“糯仔”走后,我就开始配货了。有一个老人家走了过来,问我这是要送到哪里去?我和她说是要送去“糯仔窝”。她大吃一惊,说:“糯仔窝”?你可得小心了,很多“糯仔”做生意是喜欢赖账的。”于是她给我讲了个故事:
十年前她的儿子在深圳做农产品生意,有个“糯仔”经常来买鸡蛋,一来二去他们就熟悉了,往后的几年内,他们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可是,这种朋友关系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关系。“糯仔”得到的帮助很多,但没任何感恩,总觉得这是他理所应当得到的。有一次“糯仔”被发现买豪车、在家乡盖窝、出入高级会所……并不是一个他所装的那种生意拮据的样子。然“糯仔”欠下的货款还没还,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想还给他的那个“朋友”。总把别人当自己的提款机。“糯仔”的朋友结算了所有“糯仔”的欠款已有五十四万多了。朋友去找“糯仔”,说五十四万只还五十万就好,四万元尾数就送给“糯仔”“吃茶”了。“糯仔”答应还钱,但一次又一次拖拉、找借口,就是不肯还钱。几年过去了,一分钱都没还,所以他们对簿公堂,结果以证据不足而败诉。这意味着用法律的手法挽回损失是不可能的了。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的一个远方表亲了解了他的情况后,登门拜访,声称可以为他排忧解难。这位表亲查到了原来那个审理案件的法官是“糯仔”,也就是“糯仔”帮“糯仔”,同乡相互照顾,难怪会败诉!既然走法律拿不回钱那就用社会上的方法进行解决吧。
于是,在宝安区邀请了道上的几个兄弟一起到“糯仔”的老窝里一坐,“糯仔”吓到两腿直哆嗦。表亲问“糯仔”知不知道他来干嘛了?“糯仔”表示知道。就这样,五十四万,一个子儿都不少地被表亲要了回来。
说到这里,老人家倍感庆幸有一个能使非常手段的亲戚,否则对付这种无赖真不知要怎么做好。“糯仔”是一开始就留一手,就是为了“吃数”而来的,有时候出于朋友的热情而没有立字据,或者字据比较简单,这只能用道德来约束的事情到了法院上就成不了有利证据了。再加上同时“糯仔”的法律工作者,掌握着生杀大权的法官,这事就这样“乌青菊血”对付过去了。
听了这个故事我脑门突然冒出无数冷汗,想了想,还是给“糯仔”打个电话,要求先交定金。然“糯仔”不断推脱,于是我索性不做这个“糯仔”的生意了。其实按这样的状况如果贸然把货送去贼窝的话,就是有去无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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