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石头眠 于 2017-8-15 17:09 编辑
东西不是自己的,就不要伸手。否则有可能深受其害。眼见着“钱包”就在眼前, 路人见利起意掉入圈套,最终身上财物被抢。 话说近日,有一个受害人钟某在梅陇欲搭车前往海城,忽有一男子靠近搭讪,另一男子路过并丢下钱包,搭讪男子拾起钱包后提出与钟某私分。眼看着露出几张百元大钞鼓鼓的钱包,钟某起了贪念。此时一的士经过,司机问两人是否要去海城,两人遂上车。车刚起步,“丢包男” 前来,也坐上该车。行至路上,“丢包男”问二人有否捡到他丢了的钱包。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丢包男”强行将钟某身上2000多元及一条金链抢走,并让他下车。期间,司机一言不发。钟某事后觉得蹊跷遂报警。 接报后,海丰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侦查。10小时后,该局刑侦大队在海丰县公平镇将搭讪男子谭某、“丢包男”徐某和的士司机王某3名嫌犯同时抓获。3人对分工协作,骗抢钟某一事供认不讳。 海丰县公安局虽然10小时后破获该案,但相信钟某会虚惊一场的,所以大家还是不要贪便宜,以免掉进陷阱。请记住一句话:不是自己,就不要伸手。陈毅元帅说:手莫伸,手伸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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