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音乐教育一代宗师陈洪诞辰110周年。12月10日至12日,广东省文联、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共海丰县委、海丰县人民政府将在我县联合举办“陈洪生平图片展”和“岭南之光——陈洪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等系列纪念活动。
届时,来自全国各地著名音乐学院、师范大学音乐院系的领导、专家、学者、艺术家将汇聚海丰,共同缅怀陈洪先生对中国音乐教育的丰功伟绩,继承陈洪先生的教育理念,弘扬他的学人精神。
陈洪先生(1907.2.10—2002.7.4),广东海丰人,是中国近现代高等音乐教育的开拓者之一,著名音乐教育家、音乐理论家、翻译家、作曲家,与同为海丰人的马思聪共同创办了广州音乐院(星海音乐学院的前身) ,并被誉为“岭南音乐双杰”。
陈洪先生曾任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江苏省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江苏省分会副主席、《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卷》编委、中国音乐教育学会顾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第2—6届江苏省人大代表、第1—4届南京市政协常委等职,先生的成就和贡献,得到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评价。
为表彰先生对中国音乐事业所做出的突出贡献,2001年5月,他荣获中国文联和中国音乐家协会颁发的最高荣誉奖——金钟奖终身荣誉勋章。
(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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