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马吐雾 于 2017-12-11 15:06 编辑
现在这世道变得太快了,汕尾有爱狗如命的人,而且似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个行列中去。
图片来自网络
汕尾有个老板的两个儿子,大概有21、2岁的年龄。兄弟俩非常爱狗,简直是爱狗如命。早在读初中的时候,就养了一条英国狗。这条狗出生贵种,吃喝拉撒睡都非常讲究分寸,不会乱吃东西,不会乱拉屎尿,样子非常可爱。伴随兄弟俩度过学生时代。可惜在一个月前,不会随便吃东西的狗狗,居然把垃圾桶的一条鱼骨吃下去。鱼骨鲠在食道上,情况危急。兄弟俩马上跨地区把狗狗带去动物医院,兽医奋力抢救,手术后,狗狗躺在宽敞明亮的病房,兄弟俩日夜值班,通宵守候,一有什么风吹草动,马上按铃警报。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样对待自己父母的孝子?
图片来自网络
尽管动物医院的医生尽力了,但最后还是无法挽救狗狗的生命。两兄弟非常悲伤,竟然想给狗狗火葬。在兽医的联系下,他们跨地区找到动物殡仪馆。在动物殡仪馆,兄弟俩举行隆重的悼念仪式,点香烧纸,和祭祀死人一样隆重肃穆庄严,甚至还请和尚为狗狗念经超度。火化后,兄弟俩购买最昂贵的骨灰盒,把狗狗的骨灰装起来,安葬在自家的花园一棵大树下。准备在狗狗的忌日和清明节的时候,进行祭拜。
图片来自网络
爱狗如命的行为,可以说是人类爱心的延续,如果没有妨碍他人的行立坐卧的话,没有带来病毒、细菌感染的话,没有违背良心道德的话,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话,应该允许存在。但在同个族类还有贫穷、还有悲伤的时候,是不是要把这种爱心和行动首先施恩于同类呢?毕竟,汕尾还是一个欠发达的地区,有十几万人过着贫穷的生活,有一些人上不起学、医不起病、住不起房子,而养狗人士把大量的金钱和食品、衣服、住房供养狗狗,从某种程度来说,是不是一种耻辱呢?汕尾爱狗如命的人士,有必要这样做吗?
图片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