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东西丢了。我去报警。警察做了记录答应会去查查看,我非常高兴,感觉有了神一般的帮助。似乎有一种正义即将被伸张的感觉。
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失望了,半个月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也不见有警察来调查。有人说你红包塞了吗?哦,要红包才可以办事的吗?我红包没塞,条浪我是塞过了,那也就是说,我的事是没希望了吗?如果是这样,我情愿自己亏死也不愿贿赂公行。这就是我的道理!
没有塞红包不办事,丢了东西尚且自己负责,丢了孩子死了人的案子呢?是否也要拿到红包才肯帮忙查查呢?曾经有一些人告诉我,你最少也要买条大中华(烟)去“孝敬”一下慰劳一下吧?如果区区几百元能帮你找回价值几千上万元的东西,这又有什么不可去做的呢?我一直不愿这么做就是因为我不愿行贿,腐败谁都痛恨,而我对腐败的态度更是咬牙切齿!所以按我报了,查不查你凭良心。贪官污吏别有什么事落在我手上的,有一个我弄死一个。
需要红包才肯办事,汕尾特色!生孩子要给医生塞红包,查案也要给人塞红包,似乎没钱没关系的人,就注定寸步难行了。如果注定自生自灭,汕尾还有必要养那么一班垃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