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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平食品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操作规程实施生猪屠宰,建立完善“一票两证”(即肉类销售发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制度,认真执行定点屠宰场的“四项制度”、“三种台帐”,切实做到宰前检疫,对不合格的病猪当场销毁,严把屠宰场的入口关和卫生关;宰后检验,确保上市肉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去年该公司先后投入30多万元资金购置了工厂用太阳能热水器,投入7万元对屠宰车间进行升级改造,还投入1万多元为员工购置统一衣服、鞋帽。
春节期间,该公司预计将屠宰580头生猪,为公平镇7万多人口提供卫生安全“放心肉”,并根据当地肉品库存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必要时向县食品企业集团汇报请求调剂,满足群众节日肉食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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