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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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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8 08: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国家、省食安办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局骆文智局长在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责任,迅速开展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整治重点。
       由市食安办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广新局、食药监管局、网信办以及检验检疫局等8个部门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开展整治工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了汕尾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及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召开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工作协调会等会议,保证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创新宣传机制,营造共治氛围
       按照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一是与汕尾市民网合作,建立“汕尾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市局网站建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专栏”,及时公布整治情况,大力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防范意识,以增强宣传扩大效应;二是与团市委联手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基地和青年创新园,在市局办公楼旧址建成了可视、可玩的数码科普展厅,已被评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三是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安全生产月”等主旨宣传活动,提升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以增强宣传联动效应。

       三、加强执法协作,确保整治成效
       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深挖案源,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50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700多家次,查处案件136宗,其中,一是查处陆丰无证生产假冒月饼案等大案要案14宗,移交公安9宗;二是查处“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产品案件12宗,特别是查处了“化州贡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非法宣传疗效食品”系列案,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由茂名市局吊销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全省引起了良好反响;三查处其它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10宗,有力震慑了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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