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形容一个人真不想用“可悲”二字,用上了“可笑”这两个字是出于对他的可怜,可笑之挂出之可笑之人。
话说昨天晚上我独自一人在一条大街上走着,周围没有行人。这时候前方来了一辆看似是路虎的小轿车,由于街道两边停满了车所以行驶很缓慢。这俩看似路虎的车后面跟着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驾驶员是个男的,后面坐着一个女的。我没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的,我只听见那个男的突然说:“前面的车配不上这车牌……”我顿时觉得一阵可笑。你一个只有摩托车可以代步的人说别人几十万的路虎不配一个车牌?你有这个资格吗?你连几万块的小汽车都买不起有什么资格说人家的车和车牌?这种行为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不是!吃不到葡萄是建立在有葡萄给他吃或者能看到葡萄的条件下的,然而这种可笑的事是发生在连葡萄皮都看不到的情况下的,有这个资格说人家吗?我觉得越来越可笑了,所以把吃进嘴里的水喷了出来,回头看看那辆远去的摩托车,又是一阵可笑的感觉。
把自己的落魄归咎在他人身上又装得那么清高,可笑到最后只剩下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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