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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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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5 16: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去年下半以来,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食安办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和措施,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并按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营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区食安委各成员结合本职工作,充分利用日常检查、“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进行宣传引导,普及保健食品消费安全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是明确重点,加强整治。针对当前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食药监局不断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检查等行动做到监管全面覆盖、全排查。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和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开展,不断促进广大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清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问题。

       经一系列排查工作的开展和推进,目前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3家,未发现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相关问题;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共271家,责令整改4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我区内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稽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途径开展调查取证,2017年7月以来,区食药监局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案件53宗,其中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宗、线索3条,已办结案件51宗,涉案货值共计2万多元,罚款金额共计19万多元。

       下来,该局将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宣传和提高网络媒体等途径的利用率及畅通12345、12331及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重点针对老年人的“会议营销”、“有奖促销”和“销售返利”等经营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逐个排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汕尾市城区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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