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财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环境,汕尾市财政局欢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属财政部门受理的涉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向财政系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国有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侵吞、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黑恶势力; (四)在会计、农业农村、政府采购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 (五)以上四种情况的黑恶势力所涉及的财政系统内部的“保护伞”。 二、举报联系方式 1、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人:陈先生; 2、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660-3316836; 4、信件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汕尾市财政局办公室,邮编516600。 我们将严格为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汕尾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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