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8月15日,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工作圆满结束,共有1382名少数民族学生考上大学。
今年我省全面实施高考招录新政策改革,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各类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等。为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工作,我省继续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和《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17〕1号)执行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对本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预科班、民族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据统计,2018年为历年参考人数最多、录取率最高的一年。全省参加考试少数民族考生1520人,比2017年增加96人;有1382人被各类高校录取,比2017年增加102人,录取率约91%,比2017年录取率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本科录取388人,比2017年增加4人;专科(含高职类)录取994人,比2017年增加100人。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20名;少数民族班录取287名(本科242名,专科45名)。
(供稿、编辑:民族工作一处 龚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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