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咸和六年的某一天,南海之滨有一户大户人家在某地落成,家中有四子,心性各异。其中老二为人人面兽心、口蜜腹剑、两面三刀、笑里藏刀、作恶多端,行为令人恶心、丑陋无比,罄竹难书!各兄弟都非常厌恶之,这可谓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令人发指的一个人了。
老二认贼作父,对隔壁的东西非常爱慕甚至有意跟隔壁姓,实在是忘本!这种无君无父、没有心肝的东西竟然还装成穷困需要爹妈救助,霸占属于其他兄弟姐妹的财产,父母有东西分给各位兄弟姐妹,他都要独占大份;对家族里的生意,老二都要安排自己的亲信、子女们任职,就算那些人都是草包、地痞流氓也要放在位置上吃空饷,反正有爹妈、爷爷奶奶们养着,总比在外面胡作非为、欺压百姓、贩毒、偷盗、抢劫、杀人等等好呀。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老二,在众乡邻眼里就是个无赖、流氓、无耻之徒;对自己的兄弟姐妹等等进行强取豪夺,如此一个人在外败坏家里的名声,臭名远播!可谓是恶心到了极点。这样一个人的行为祸害了全家,实在令人发指!
请问这样的人,还要帮助吗?还给他钱粮吗?还要捂住他的所作所为不给别人说甚至不让别人反对吗?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让他在名册上消失呢?恶心!太恶心了!简直是恶心中的人间祭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