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重于泰山,必须用铁腕来治理。
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是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指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责任。市级机构改革后,市应急、林业、消防3个部门协调、沟通、分工、合作都比较到位,主动介入,不推诿、不扯皮。各县(市区)要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的衔接,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在“测、报、防、抗、救”各个环节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应急管理部门在较大灾害应急时履行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职责。
三要严格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强化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经营主体健全责任制,明确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完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四要严格落实督查和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格检查各项制度、预案、装备、资金等落实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对责任不明确、预防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并通过曝光台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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