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直击】少年深夜结伙飙车 辍学失管后患无穷
非法改装摩托车竞速飙车,制造轰鸣声,造成噪音扰民,扰乱正常的通行秩序,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为严厉打击飙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副县长、公安局长冯建青的指示,交警大队全警动员、火速出击,采取视频监测、便衣便车跟踪、警车巡逻等方式,于4月15日晚出动大批警力,对县城南桥下和青年公园两处飙车党聚集点开展清查行动。
海丰公安交警大队表示,将持续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常态化管理,不定时、不定点采取静态摸排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改装、飙车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全力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城市道路安全。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辍学未成年人监管和教育的问题,莫让辍学失管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延伸阅读 一、交通处罚: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处罚200元记12分。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处罚2000元记12分,应当拘留15日以下。 3.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处罚2000元,记12分。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处罚300元,可以拘留15日以下。 5.摩托车超速20%以上未达50%:《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十四项,处罚100元,记6分。 6.摩托车超速50%以上未达8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条第五项,处罚5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 摩托车超速80%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条第十一项,处罚15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8. 擅自改装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处1500元罚款。 9.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驾驶,情节恶劣的,按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伤亡等实害后果的可以按《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来源:平安海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