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解决因机动车乱停放造成的交通拥堵,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连日来,汕尾交警市区二大队组织警力到市区大马路、二马路、渔村中路、城内路等中心路段全力整治违法停车。
截止7月7日下午,一周来共查处违法停车664宗,查扣各类交通违法车辆31辆,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3宗,电话劝导驾离的违停车辆59辆。
下来,该大队将按照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的工作部署,坚持“违停必罚、占路必拖”的原则,继续加强市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不放松,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此,汕尾交警提示广大市民:“为保证行车安全,营造市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一是车要行好,必先停好。不论停车时间长短,哪怕是驾驶人不下车,也要停车入位,既方便他人,又保护自己。车停好后,要下车确认是否影响其他车辆进出临近的车位。
二是机动车停车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盲道,或者随便停放在建筑物门口、出口等地方,会妨碍道路通行,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
三是机动车应选择停车场、施划有停车位的路边或其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有序停放。车辆在停车场和准许停放地点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时,可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侧短暂停留,但驾驶人不能离开车辆,若妨碍道路通行要迅速驶离。在城市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盲道停车,会妨碍车辆、行人尤其是盲人的通行,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交通事故。将车随便停在广场、小区等出入口,车辆还面临被划伤的风险。
四是人行道、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黄色网状线区域不能停车。黄色网状线是为保障路段两边的居民区或单位车辆进出而施划的。驾车遇到车辆停停走走、行驶缓慢的情况时,要注意让出施划黄色网状线的路面,不可占用黄色网状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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