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区友谊路二马路交界处每到下午5多到8时,无良水果商贩利用高音广播器材叫卖商品,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极度扰乱,令周围居民有苦难言,意见纷纷,请相关部门担起责任,从严管管!
城市范围内生活中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机动车辆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按鸣声);市区内高音广播喇叭声污染;公开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污染;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居民住宅装修噪声污染;商店招揽生意喇叭噪声污染等;机动车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3、机动船舶发出的噪声污染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二、属于公安机关整治的社会生活噪声范围,如路边宵夜摊等经营场所经常出现休息时间划拳、喧哗等生活噪声,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该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因此,当群众遇到此类生活噪声的时候,随时可以拨打110进行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