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启“地摊经济”, 搞活城市经济多元化的建议
提案人:林彬 附议人:邱朝峰 彭康涛 周绵贵 在李克强总理的倡导下,今年“两会”后,“地摊经济”成为各地城市热议课题。特别在疫情的影响下,社会最底层群众面临生活困难困境,重启“地摊经济”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和感到了温暖。
2017年国务院公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就对摆地摊这一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中央文明办明确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不列入今年考核。
由此可见,“地摊经济”不再是过去城市规划管理所认为的城市“癌症”,它却是搞活城市经济多元化的一个必要补充,是解决社会最底层群众的民生大计。城市要多元化发展,必须要提高规划管理能力,包容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发展。
民营经济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而城区个体商户是民营经济的主流,当前我区铺面租金普遍反映高企不下,在疫情和电商影响下,商户经营更是艰难。特别是我区创文创卫以来,个体商户入屋经营,摆地摊现象几乎清零。过去摆地摊者几乎失业或打零杂工维生。
为响应李克强总理倡导“地摊经济”解决社会最底层群众困难生活,活跃城市经济多元化,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能力,因地制宜适当重启我区“地摊经济”合法化,搞活城市经济多元化,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深入领会李克强总理倡导“地摊经济”精神和指导思想,转变观念,把重启“地摊经济”合法化作为解困社会最底层群众“惠民”的民生工程来抓。重点照顾低保户、低收入群体,减轻疫情对他们收入的影响。同时,扶持发展地方特色产品,丰富旅游资源,吸引更多游客到我区旅游观光,搞活城市经济多元化。
二、在保障我市创文创卫条件下,城区政府协调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区选择分期分段规划流动商贩摆摊地域和时间段,制定经营管理制度和办法,由所辖街道负责。
三、学习中山市等地做法,实行“地摊证”管理制度,制定颁领证条件和标准,执证守法经营。对于流动商贩要纳入常规管理,保障城市整洁卫生、交通顺畅、生活环境等良好城市秩序。
四、要突出“地摊经济”的灵活性和特色,根据不同地段的特点,采取不同时间段或不同类型产业“地摊”集市。比如在凤山妈祖旅游区以旅游、美食和文化为主的特色集市。在四马路(协兴到市财政局路段)为夜市步行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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