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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判了!陆丰1岁女童被妈妈男友摔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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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0 11: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判了!1岁女童被妈妈男友摔死,妈妈竟躲在房间不出来……

1岁多的女童哭闹,妈妈的男友将其重摔在地,百般虐待,妈妈竟待在房间不予制止,最终,女童不幸去世。这宗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有了新进展,近日,广东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孩子的妈妈及其男友,为自己恶行付出了代价。


衣架抽打、烟头烫手,令她伤痕累累


1996年出生的朱某惠是广东陆丰人,小学文化。朱某惠早早就结了婚,但婚姻生活并没持续多久,2018年3月,22岁的她和丈夫协议离婚,大女儿由丈夫抚养,刚刚一岁多的小女儿小朱(2016年12月1日出生)则由她抚养。


随即,朱某惠带着小朱,与男友谢某鸣共同租住在深圳市光明区一出租屋内。谢某鸣比朱某惠大1岁,初中文化,也是陆丰人,在超市工作。据谢某鸣称,二人很早就认识了。


对于朱某惠而言,可谓是开启了新的生活。对于年幼的小朱来说,却是噩梦的开始。


法院查明,由于小朱年幼爱哭,引起朱某惠与谢某鸣的不满,于是,二人经常用手殴打小朱,后来认为用手殴打效果差,二人又用衣架抽打小朱。谢某鸣甚至用铁管戳小朱的胸部,用烟头烫小朱手指,朱某惠不制止,不报警,任由谢某鸣殴打小朱,造成小朱身上多处瘀青、胸部多处擦伤、多只手指皮肤缺损。


一夜“爆发”,她在妈妈眼前丢了性命


2018年9月17日21时许,因为小朱哭,谢某鸣先用手殴打小朱,见她仍不停止,谢某鸣就用力推搡小朱双肩,致其头部撞墙。


谢某鸣接着又将小朱推倒在纸箱上,小朱站起来后仍然哭泣,谢某鸣用双手将小朱高高举起,将其重重地摔在地上。当小朱再次从地上站起来时,谢某鸣再次将其举起,第二次将小朱摔在地上。


此时,朱某惠在房间内并未出来制止谢某鸣的殴打行为。不久,小朱出现昏迷状态。朱某惠打120求助。120救护车出诊医生在120救护车抢救小朱时,发现小朱身上有淤青,头部有肿块,怀疑小朱受到家暴虐待而报警。


小朱经抢救,仍不能自主呼吸,全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朱某惠坚决要求出院。2018年9月25日凌晨,朱某惠约了救护车将小朱转运到惠州,小朱被朱某惠抱离救护车后死亡。


经鉴定:死者小朱胸部有多处擦伤。手指有多处类圆形皮肤缺损,左踝关节外侧及外前方有皮下出血。根据死者头面部多处挫伤,左右额部、左颞顶部大面积头皮下血肿,左颞骨、左顶骨骨折线,左额部、右额顶部、左枕部蛛网膜下腔出血,分析小朱系外伤性颅脑损伤死亡。


男友供述:差不多每两三天都要打一次


“刚开始住在一起的两个月,我没有打小朱,后来发现她经常莫名其妙哭,我就每个月打她。”谢某鸣供述,差不多每两三天都要打一次。


“有时用手打她,大部分用绿色的铁衣架打她,一般都是打她的手脚部位,每次差不多用衣架抽七八下,然后说话教训她。轻轻教训她她就哭得更厉害,反而用衣架大力教训她就不哭了。”谢某鸣称,半年多里,应该有四十次左右。


2018年9月17日晚,一顿暴打过后,小朱“也不怎么会哭了,两眼直直的看着我,也不说话了”,谢某鸣并未理会,开始玩手机。直到看到小朱摔倒在地,“脖子摔歪了,眼睛也斜了,牙齿咬得紧紧的,她的双手紧握着,已经不会说话了”,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到医生到来,他还一度谎称孩子是自己“从纸箱上摔下来的”。


妈妈辩解:怕他发火就没有出来


事发当时,朱某惠正在房间里打扫卫生,听到女儿的哭声,她并没有出来。”谢某鸣让我待在房间,我就没有出去,女儿一直在哭。”朱某惠说,过了十几二十分钟,听到“砰”一声,女儿就没有哭了。她这才来到了客厅。


亲生女儿撕心裂肺地哭喊,她为何“无动于衷”?朱某惠辩解称,自己平时只是“象征性”的打女儿,而谢某鸣打小朱都是在客厅,她不敢去拦,“去拦的话谢某鸣打得更厉害,有时连我也一起打”。事发当晚,朱某惠还出去看了一眼,“被谢某鸣骂了”,她称,怕谢某鸣发火,就在房间没有出来。


被送到医院的小朱已是生存机会渺茫,在朱某惠的强烈要求下,孩子出了院。朱某惠将孩子带回了老家,她将女儿抱下了救护车,呼吸机也拔了,孩子的身体慢慢变凉。


求轻判:对她有感情,在以自己理解的方式教育她


深圳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谢某鸣有期徒刑十四年,以虐待罪判处朱某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谢某鸣提起上诉求轻判。他称,自己对小朱有感情,平时也很照顾她的生活,出事后积极筹款,一心想要救治她,并不想看到小朱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辩护人则提出,谢某鸣并不是毫无理由的打骂小朱,其打骂行为往往是在小朱哭闹不听话情况下发生,其打骂小朱行为与其教育认知水平是有关系的,认为通过打人的方式可令小孩停止哭泣。


“谢某鸣在以自己所理解的教育方式对待被害人的过程中,被害人母亲没有反对。”辩护人提出,被害人被打身亡,既与谢某鸣教育方式失手过重有关,也与朱某慧转院放弃治疗有一定关系。


终审:犯罪情节恶劣,构成共同犯罪


广东高院二审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实,谢某鸣长期、多次使用衣架、钢管等工具殴打、虐待被害人并致被害人胸部、手指、腿部伤痕累累的事实。朱某慧作为被害人的亲生母亲,对谢某鸣虐待被害人的行为未予阻止,客观上对谢某鸣行为起到纵容和鼓励作用,且参与殴打被害人。二人虐待被害人情节恶劣,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在虐待共同犯罪中,谢某鸣是主犯,朱某慧是从犯。


谢某鸣作为心智健全、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对其殴打年仅一岁十个月的被害人可能导致其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应当有明确的认知,而其仍连续实施推倒被害人、将被害人腾某拉起再摔下等行为,主观上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明显,客观上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也指出,对于家庭暴力犯罪自诉案件,被害人无法告诉或者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告诉或者代为告诉;被害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告诉。


广东高院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 何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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