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甲村委和驻村民警、联防队员在村辖区海域巡视时,发现并救起溺水青年。今日被救青年的父母来村委致谢并送来锦旗。
在此请为救人者点赞,希望广大青年爱护生命,远离意外,不要私自到水库和海边游泳!
关于禁止在海甲村辖区海域、水库内游泳戏水、 钓鱼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随着夏季到来,气温攀升,很多市民朋友选择前往海边、水库等危险水域进行游泳戏水避署和钓鱼等涉水活动,但因我村辖区海域、以及水库水流形式错综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防止发生溺水亡人事故,现就禁止在我村辖区海域、水库内游泳、戏水以及钓鱼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在海上、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钓鱼和开展其他未经批准的涉水活动。
二、禁止任何人破坏海滩、水库堤坝以及其它自然环境和各类公共警示牌设施,违者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家长和监护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到危险海域、水库游泳、戏水。
四、学校和幼托机构应加强对师生、幼儿防溺水安全意识的教育。
五、枉顾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通告要求,擅自进行涉水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责任自负。当事人为未成年的,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请广大村民、外来游玩朋友、青少年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海域、水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甲西镇海甲村民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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