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
汕尾交警一直都在强调青少年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家长们更要以身作则 可是最近这位家长 胆真大! 成了汕尾“最牛”超载 直接上演电动摩托车“叠罗汉”
8月12日,汕尾交警市区大队接到群众举报:8月7日21时30分许,一名群众驾驶汕尾临7***9号电动摩托车在汕尾市区红海西路行驶,存在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严重超员超载(驾乘人员共6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接报后,市区大队机动巡逻中队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摩电守护者”系统和视频卡口对交通违法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查询比对,经核实后,将驾驶电动摩托车的违法当事人通知到大队进行当面警示批评教育并做出相应的处罚。违法当事人对其行为的错误和后果的严重性作了深刻检讨,并保证以后一定遵规守法,安全出行。
汕尾交警 有市民举报:8月7日,一辆机动 车存在有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许坐人; 2、后座只能附载1人; 3、后座不能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 4、后座人必须面对行驶方向正面骑坐,不准侧坐; 5、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摩托车是一种简易交通工具,其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比较差,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忌超速、超员、酒驾、不戴安全头盔,并做到:有牌证、限两人、戴头盔、靠右行。
最后
小编提醒大家 无论你是骑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 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珍爱生命 从你我做起 -END 来源:汕尾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