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1-11-10 09:45 编辑
陆河公安破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宗 刑事拘留1人 近期,我局森林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局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积极摸排线索, 主动出击,成功破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宗1人。
2021年11月3日上午,该大队在巡查工作中发现新田镇联安村某小卖部有人出售疑似花鳗鲡的行为,并现场将嫌疑人张某章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现场扣押疑似活体花鳗鲡3条。经鉴定,该物种为国家Ⅱ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花鳗鲡。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章(男,33岁,新田镇人)对其多次购买并出售花鳗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章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保护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属于刑事违法,需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