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3902|回复: 0

[城区] 关于启用市城区120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13 10: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道路通行实际,正式启用、恢复以下电子警察采集设备(详见附件)。此次启用的 120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下: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120 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将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00:00 开始启用,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附件:电子警察采集设备安装点位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6日

电子警察采集设备安装点位
微信图片_20241113104203.jpg



来源:汕尾交警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历史性时刻!“海陆丰号”卫星成功入轨,赋能
[城事报料] 战鼓催桨!城区品清湖十余支队伍备战端午龙舟
[热点资讯] 四座四合院、七栋别墅,谁建了潮汕天价违建?
[热点资讯] 娃哈哈代工风波下的今麦郎:河北富豪靠5毛方
[城事报料] 海丰举办趣味象棋挑战赛 弘扬劳动精神
[城事报料] 快看!汕尾“游客最爱8道菜”“最有家乡味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