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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丈夫发声:无法原谅亲弟弟强奸、追杀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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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22日,男子田某明强奸嫂子后杀人未遂、出狱后泄愤又刺死见义勇为者,此案二审将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前,被害人赵某某的丈夫田先生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四弟田某明做错了事,且杀害了见义勇为的刘某某,伤害了两个家庭,“我们也欠着刘某某家人情,(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很难过也很同情,当时也尽可能做到自己该做的(补偿)了”,两家都很难接受一审死缓的判决结果。

作为被告人田某明的大哥,同时又是被害人赵某某的丈夫,对于判决他表示很难回答,“说句心里话,我也想他是死刑,如果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也是他罪有应得,我老婆也不用再担惊受怕他出来报复,刘某某家也讨得了一个说法。如果判决死缓,我也没办法,活着嘛,留条命弟兄一场,那么多年也看淡些,就交给法院去判吧。”

田先生表示,家人不会去参与二审旁听,也不想见到四弟田某明,“我们现在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了,一回想这些,心底里都是抹不去的伤痕。这个事谈不上原不原谅,也没法原谅,谁会原谅啊?”

此前报道,1996年6月,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被告人田某明(时年20岁)潜入其大嫂赵某某家中,持刀威胁实施强奸,数日后又持刀故意杀害赵某某(未遂),田某明被判9年。

刑满释放后田某明心怀不满,2002年11月再次持刀到赵某某家泄愤,并将同村见义勇为的村民刘某某用刀刺死,又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后逃跑,经伤情鉴定赵某某达轻伤。

潜逃20年后,田某明于2022年2月在出租房内被抓获。2022年11月15日,该案一审宣判,田某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田某明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经查,田某明持刀捅刺刘某某、赵某某系连续过程。田某明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田某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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