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 发表于 2012-5-30 08:50
交警没通知家属,擅自清理现在后才通知,这是为什么?关注!~
小孩子家回家吃奶去,不要人云也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发布文号】公安部令第104号
【发布日期】2008-08-27
【生效日期】2009-01-0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八条 现场勘查结束后,交通警察应当组织清理事故现场,清点、登记并按规定处理现场遗留物品。通知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尸体运走存放。能移动的事故车辆应当立即撤离,无法移动的,将事故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停车场内;对暂时无法拖移的,应当开启事故车辆的危险报警灯并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现场清理完毕并恢复正常交通后,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的交通警察方可撤离现场。
第四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尽快核查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并告知伤亡人员家属伤者就医的医疗机构或者尸体的存放单位。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交管[2008]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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