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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eordie_.

[红海湾] 5.28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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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21: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发布文号】公安部令第104号
  【发布日期】2008-08-27
  【生效日期】2009-01-0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八条 现场勘查结束后,交通警察应当组织清理事故现场,清点、登记并按规定处理现场遗留物品。通知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尸体运走存放。能移动的事故车辆应当立即撤离,无法移动的,将事故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停车场内;对暂时无法拖移的,应当开启事故车辆的危险报警灯并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现场清理完毕并恢复正常交通后,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的交通警察方可撤离现场。
 第四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尽快核查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并告知伤亡人员家属伤者就医的医疗机构或者尸体的存放单位。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交管[2008]277号)
发表于 2012-6-2 21: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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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丧东山栏,魂归离恨天,消息传来,听者伤心,闻者落泪。为之默哀,为之祈祷,为之惋惜,为之悲叹。一片父母心,几滴辛酸泪,二十年抚养,十八载教诲,转瞬间阴阳两隔、烟消魂散。死者的不幸,应当值得同情,死者的尊严,应当得到尊重。然,逝者已矣,在此衷心祸愿死者的灵魂得到安息,也望生者节哀。
   人死不能复生,接下来的只能是含着悲痛料理后事,让死者入土为安,让肇事者得到应有的制裁,让生者得到应有的抚慰,让死者亲人早日从悲痛中走出来。当是,那些趁着死者亲属沉浸于悲痛之际,打着为死者要公道,讨说法的人,其所作所为却令人发指。借尸发挥,乘尸闹事,是那些余孽们惯用的技俩。在此,正告那些躲在身后的余孽们,当你们以为躲在人后无人知晓的时候,当你们为自已心机得逞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当就此事给红海湾人民带来不便与损失的时候,其实地狱的业力已经悄悄的降临在你身上了,今生不显,也必祸及子孙。看看你那具人形皮囊,虽也油光逞亮,其实内里早已腐烂无比,阵阵恶臭犹不自知。你本应永坠地狱,如今顶着活死人般的躯体,游走于阴阳两界,尽干些害人的勾当。天道昭彰,你所作一切的一切,最终都要记在你头上。
   寻求公道没有错,获得同情没有错,死者的不幸天地同感,生者的不幸世人皆怜。
   肇事司机已经刑事拘留了,正在等待法律的制裁。客车公司也有人出来善后死者的安抚赔偿问题,可你们一口一句赔命,声声口口毁尸灭迹,口口声声还你公道。你陈情申诉无可厚非,你寻求支持也当赞成,你如证据确凿、告倒党政要员,把他们一个个送进监狱,我们拍手称庆。
   可是,看看你们都做了什么?是谁给了你们权力?是谁让你们可以随意扣车?是谁让你们可以随意封路?是谁让你们可以随意“血书”条陈?把死者从殡仪馆抢出,为的就是再将死者陈尸东洲?遑遑然东洲就如你家,如此唱衰东洲,又如何对得起我东洲百姓?东洲贤达何在?岂容你等如此非为?乡规民约何在?岂容你等肆意践踏?当日誓言立棺百口,今日又当如何?当充分行使了你们的自由随意之后;当充分的影显了你们的自由“民主”之后;有没有想到你们为整个红海湾人民的出行、工作、学习、生活、将来、现在带来了多大的不便与影响?在你们的自由民主之后,红海湾万千民众的自由民主又在哪里?红海湾万千民众的自由民主是不是都被你们扔进了粪坑?红海湾万千民众的自由民主是不是都被你们压在了棺材底下?你们如此强奸民意,岂是贤者所为?你们如此姿意妄为,岂是死者乐见?
   你们把东洲布置得如六月飞雪,唱得比窦娥还冤,有如杜鹃泣血,巫峡猿啼。仔细嚼来,不觉得稍嫌显得苍白吗?
   如此寻求公道,正气如何得彰?你们今日所为,也将永远背上万千红海湾人民怨念。知道吗?十年来,红海湾人民的良心都被你们搅得支离破碎;十年来,红海湾人民的同情都让你们啃食得一干二净。
   愿死者安息......
发表于 2012-6-2 22: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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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红海湾,虽然经济萧条,却也民风淳朴,自从“12.6”之后,整个红海湾都被生民的戾气笼罩着,特别是东洲街道内,走进去总给人一种阴沉沉的感觉,村民看待外人的眼光也象是舔过血的狼群一样。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在不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的红海湾市民,途经东洲街道大都绕着走,而红海湾的部分人却以能够指着党政干部的鼻子肆意辱骂,冲进政府办公室打砸一番后扬长而去,而官员束手无策而深感兴奋。为自已能够在政府面前,在同宗面前吐气扬眉而大呼过瘾。现在改革开放了,人民意识觉醒了,本来应该是值得庆幸的事,可在红海湾,这种觉醒真不知是红海湾人民之福,还是红海湾人民之祸。
不论大事小事,不论天灾人祸,还是正常的交通事故,现在红海湾人民处理的模式,是马上把尸体藏起来,然后叫上成百几十人冲进党政办公室,不管有理无理大家争着指责、辱骂一通,砸砸办公室,再在互联网上疯狂发贴,打悲情牌,指责政府无良,官员黑暗。紧接着挂白横幅写红字,在政府办公楼前立像停,设灵堂,阻断省道,扣留人质,扣押车辆,然后漫天要价,事情解决。
  呵呵,而政府的官员自从“12.6”前车之鉴之后,也都唯唯若若,不敢有一份作为,更谈不上依法办事了。都想着息事宁人,正所谓“法为上,民为本,和为贵”啊,这精神要怎么领会呢?一不小心可得吃不了装着回家再吃几年了。如此一来,官民之间真可谓“绿叶红花”相得益彰,如此这般,一而再,再而三,效果也就显现出来了。
有识之人,举家般迁,外来之人,闻风而逃。十年来,经济日益萧条,教育崩溃,可苦了那些无能力迁出,又不得不在红海湾谋生存的广大老百姓。
而红海湾对下一代的教育也特别有趣,那些莘莘学子们也颇有前辈风范,摆课、冲击政府,颠倒黑白也不落人后,大有青出于蓝之势,当真后生可畏,红海有望了。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恶言相向也必祸及自身,如是因结如是果,只有宽厚福田祖宗种,
方能和平心地子孙耕。
作为红海湾人民、为后代子孙计,难道不应该沉下心来为红海湾的将来思考下吗?我们只是普普通通的人民,全中国每年死于意外的人有十几万之多,一宗明明白白的交通事故,为什么要惨杂进那么多的心机谋划呢,俗话说,善泳者必溺于水,我们又何必作茧自缚?
子不教父之过,与其等出事后,再来数说政府这不是,那不对,指责肇事司机,刻意伤害,毁尸灭迹;倒不如防患于未然,教子规矩以立方圆;往深处说,养子不教,其心可诛。
愿普贤菩萨行愿力,普照红海湾大地,泽我桑梓,惠我万民。化我戾气,贤人辈出。
发表于 2012-6-2 22: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可悲,我为死者不值,死的人死了,活着的人抬着死者做文章,可敬。活着的人希望通过发帖制造压力,打同情牌,追求高额赔偿款。“有幸”见证红海湾近几个月来发生的闹剧,身为红海湾中的一员,我为作为红海湾市民感到耻辱。我更为红海湾的官员感到悲哀,真不知红海湾的那些狗屁官员们的膝梁骨在哪里?现在不是提倡敢担当吗,逆来顺受,只会害了红海湾的众多踏踏踏实实的老百姓们。和谐不是忍让,和谐也不是无原则的和谐,那些真心说要给死者一个公道的人,我真心祝福你们哪天也驾着车来红海湾,真心祝福你们在红海湾碰车,那时候你们再把公道交代在这吧。说句良心话,那些没有来过红海湾的,想着要来红海湾的,我希望你们一生平安,我希望你们一生也别来红海湾。但你们都不来的时候,你们就不会成为红海湾某部分人赚钱的工具,你们也可以坐在电脑前高谈公道。即使你们来红海湾了也衷心希望你们不要在红海湾发生任何事故,你们可以骂我良心都让狗吃了,你们也可以骂我十八代祖宗,作为红海湾人,我为红海湾感到痛心疾首,不知红海湾何年何日才能走出“12.6”事件的阴影,不知红海湾要到何年何日才能让戾气散尽,迎来春暖花开之日。红海湾,醒醒吧,能够发几个帖,能够凌辱官员,能够善用议论的力量,并不是真的智者,并不是真的威风。哪一天,红海湾能够敞开胸怀,广迎四方客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智者所为。
发表于 2012-6-2 22: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6-2 22: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一定是位伟大的共军
发表于 2012-6-2 23: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在汕尾市生存了多久
发表于 2012-6-2 23: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寻求公道,正气如何得彰?你们今日所为,也将永远背上万千红海湾人民怨念。知道吗?十年来,红海湾人民的良心都被你们搅得支离破碎;十年来,红海湾人民的同情都让你们啃食得一干二净。
   愿死者安息......
你这些话要对着全中国的的人民说
人民在光明还是在黑暗中生存
穷民不比有钱人,有钱人不比官。再送你一句,中国你有姓的那时候起就是这样,
还说什么民主,
发表于 2012-6-3 00: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现在在红海湾的人民谁开车有证的······在这件事可以看的汕尾的救护车的速度
发表于 2012-6-3 00: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家属公布电话是为了求知情者咯·······
发表于 2012-6-3 00: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海游民 发表于 2012-6-2 22:04
死者可悲,我为死者不值,死的人死了,活着的人抬着死者做文章,可敬。活着的人希望通过发帖制造压力,打同 ...

说的很公道,这文采不错,应该是熟悉的朋友写的吧!
发表于 2012-6-3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的公交车司机都是飞机师,摩托车飙车也是老问题,再加上交警部门不作为
发表于 2012-6-3 10: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么?但你们的良心我估计狗都不吃!
发表于 2012-6-3 1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农民工 发表于 2012-6-3 09:08
汕尾的公交车司机都是飞机师,摩托车飙车也是老问题,再加上交警部门不作为

支持说法!
发表于 2012-6-3 11: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每出事,不是扣车就是封路,俨然一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的”的架势!
发表于 2012-6-4 15: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耳报神 发表于 2012-6-2 21:54
(死者经市人民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场处置医生证实死亡),交警部门勘查并清理现场,通知死者家属。
...

汕尾是个法规不全的世界,但这件事发生 在汕尾真的不好说,第一没有摄像头录证,在深圳死了交警判了之后马上就拉到走,烧了再还给家属
发表于 2012-6-4 21: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海游民 发表于 2012-6-2 22:04
十年前的红海湾,虽然经济萧条,却也民风淳朴,自从“12.6”之后,整个红海湾都被生民的戾气笼罩着,特别是东 ...

只能说你很无知!
游民也好、亮剑也好,别以为穿了马甲就是人了!
发表自己看法可以,但不能一竿子扫打一船子人!
有攻击性的、有针对性的言论,先问问你有没资格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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