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确认卢炫哲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证明等资料,在“平安陆丰”微信公众号公示卢炫哲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情况,内容如下:
卢炫哲,男,汉族,1999年3月出生,广东省陆丰市桥冲镇人。
2026年6月14日17时许,桥冲镇大塘村街道被暴雨淹没,卢炫哲在防洪时,突然听见有人大声叫唤,顺着方向望去发现一辆白色小车被水流冲至附近,无法行驶,停在一米多深水面上,卢炫哲不顾水流湍急当即向该车靠近,靠近后发现车内有三人,还有几岁大小孩,遂用铁锤砸破车窗,将车内人员一并救出车外,并协助被救人员往安全区域撤离。其行为体现了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不图回报的高尚品质,弘扬了社会正气。
经调查核实,卢炫哲不顾个人安危,现场参与救援行为,避免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情况,有利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经公示,在确认卢炫哲见义勇为公示期间,我委未收到相关异议。
现决定对卢炫哲见义勇为予以确认。
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