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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4: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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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我也亲身经历过汕尾供电类似情况,以铅封有损为由(电表的外箱子是完好的,锁头也完好)判断我有偷电行为,后经工作人员入户(刚装修入住的)核查,用电正常!但仍然要求在什么书上签字,否则停电!无奈之下,在多人面前签字!后供电当场更换电表,并表示带走原电表进行技术鉴定。二日后,供电通知,原表正常,但要求交新表的钱,且按月均用电85元罚款5倍!本人不服!既用电正常,原表正常,为什么要我交新表的钱且罚款?供电表示,如不服,将断电并报警,由警察叔叔来查,实属非偷电再恢复供电!
求助供电朋友,表示认罚为妥,因警察叔叔介入后,至破案,恢复供电,至少要半夜,也就是说将断电半年!
小屁民一个,在强大的电力局面前,只能认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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