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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
被举报人:龙炳权 性别:男 年龄:78岁 职务:龙口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委)成员
住址:陆丰市东海镇(街道)外龙村
举报事项
举报龙口村委会监委成员龙炳权不符合任职资格、无法正常履行监委工作职责,请求依法核查并取消其任职资格,按规定重新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事实与理由
1.被举报人龙炳权已七十八岁高龄,身患癌症,长期需要治疗、休养,身体状况无法正常履职,不满足村监委“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监督工作”的法定要求。
2.被举报人因患病治疗,无法保证每年在村居住三分之二以上时间,不具备正常参加监委会议、查阅财务账目、履行村务监督职责的基本条件。
3.被举报人不符合村务监督委员会任职的履职能力、健康条件要求,继续任职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无法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损害村民集体利益。
举报请求
1.依法对被举报人龙炳权的任职资格、身体状况、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2.确认龙炳权不符合村监委任职条件,立即终止其监委成员资格;
3.督促龙口村委会按法定程序重新推选符合条件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4.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或电话反馈举报人。
此致
广东省汕尾市纪委监委
联系电话:
13423721636
2026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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