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关于汕尾中心血站的情况在汕尾市民网炒得热火朝天,市民说汕尾中心血站老是缺血,而在本地献血后用血却被各大医院医生推说献血证几个月过期了不能用,要用血就现在去献血的事情,搞到广大市民实在不想去献血,且对血液收费问题倍存怀疑。
现在有请:汕尾市人民医院 陆丰市人民医院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陆河县人民医院 等负责血液这方面的工作的领导同志出来走两步,解释一下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市民群众献血与用血方面的情况。
附上汕尾中心血站对献血与用血的公开回应和官方解释:
汕尾市中心血站公开回应
关于市民网今日凌晨4点钟,ID号强人在三维论点发布《恕偶直言:汕尾血站,你是血站还是‘’血脚‘’ ?》的帖子,帖子内大量信息与事实不符,具体回应如下: 一、“连三个伤人的血液储备都没有,要发公告宣布告急,你这还是血站吗?领导们平时拿着工资干嘛吃了?万一有什么突发大事发生,你要让伤者全部等死吗?” 回应:“连三个伤人的血液储备都没有,”这句话是楼主凭空想象,与实际严重不符,汕尾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为:“从血库,彭湃医院了解到,三个患者两个为O型,一个为B型,目前汕尾血站已经紧急调血到彭湃医院用于抢救。”血站发布的消息也明确说明:“病人目前还处于抢救阶段,大量用血,同样加剧血液紧张程度,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抽出您的时间,为无故的患者奉献一份爱,如果再出现突发事故,患者可能将无法及时用上宝贵的血液。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献血。”汕尾市中心血站发布血液告急信息正是为了避免出现“万一有什么突发大事发生,病人未能及时用上血而丧失抢救和治疗的最佳时机”这类事件的发生。这跟楼主的担忧是一致的啊?为什么还要抨击血站?楼主你前后矛盾了。 二、“据了解,用血伤者被强制规定亲人无偿献血,再由血站和医院高价买给患者本人使用,这种倒一手赚钱还免本有利的生意合法吗?国家哪条规定用血亲人必须无偿献血伤者却要有偿使用?”
回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互助献血工作。”
“血站负责互助献血血液的采集、检测及用血者血液调配等工作。” 三、“血站做着免本得高利的生意,赚到的钱都用在哪里去了?血站可否上网公开帐务接受群众监督?”
回应: 血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卫生机构,账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需查询,可以根据相关方式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四、“今晚,多少爱心人士为三名伤者挽起袖子义务献血?” 回应: 汕尾血站2015年3月20日(00:00-23:59)总采血量18800毫升(复检合格有18200毫升),发出红细胞悬液105个单位,共计21000毫升,昨天除了急救的三名患者,还有三十名择期用血的患者向汕尾血站提交用血申请,而且像这样的群体每天都存在。如果没有爱心市民积极及时献血,那么临床用血的供需矛盾将会日益凸显,汕尾血站的采血人员每天上班12小时,并且长期处于生怕血液告急的担忧中,工作时间长、压力大,这种苦只有血站工作者和献血者才能体会和理解。没有真正去了解和关心无偿献血事业的人们是没办法体会血站工作的艰辛与苦恼以及献血者的崇高无私情怀。 我们相信谣言止于智者。借此机会,汕尾市中心血站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您们的支持与参与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有您们的关心与呵护,汕尾的无偿献血事业明天会更好! 鉴于以上网络信息(《恕偶直言:汕尾血站,你是血站还是‘’血脚‘’ ?》的帖子)与事实严重不符,并有诋毁血站之意。要求楼主(ID:强人)在媒体公开道歉。
汕尾市民网上某代表汕尾中心血站工作人员的某ID 的解释:
献血量200毫升,检验合格,献血者本人优先终身免费用血,献血量600毫升以上,检验合格,献血者同样享受自己的权利同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可以享受2倍量的免费优先用血权。在医院,很多医生直接说献血证三个月,半年有限,这个是错误的,献血证终身有效,不过医生在鼓励患者家属献血也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明确说明,所以也应该理解医生,为了避免各种误会的发生,汕尾市中心血站开通微信公众号跟QQ平台,就是为了给大家更好的服务。同时制作了感谢信,说明献血者的权利跟如何行使权利,担心大家浪费时间,同时将联系方式与上班时间在上面说明,大家可以提前通过各种方式提前沟通好,这样效率会更加快。
为什么现在的医院老是把献血证是有限期的这种谎言放在嘴边?是不是有猫腻?如果从今天开始,在需要用血时,很多医生还是直接说献血证三个月,半年有限的事情时,我们应该怎么处理?报警,还是报汕尾中心血站?医生在鼓励患者家属献血是一回事,但是在亲人需要用血时,医生用献血证来推搪不给用血真的太伤了大家的心了!
附上汕尾市民网关于这次血液事件的一些链接:
http://www.swsm.net/thread-349030-1-1.html
http://www.swsm.net/thread-3490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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