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昨日联合召开的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从 2月25日起至3月25日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及“明厨亮灶”实施情况、校园内开设的食品超市,商店主体资质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不留隐患。通过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流动的食品摊贩,进一步强化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全面净化学校饮食消费环境,大力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郑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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