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
查看: 18222|回复: 0

[陆丰] 甲西瘾君子用残渣制毒 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29 12: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陆丰甲西镇一瘾君子捡拾制毒残渣,拿回家中制造毒品,第二天即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起毒品案,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洪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18日,洪某某在其位于陆丰甲西镇西山村的住处,利用制毒残渣(黑色砂子和泥土),采用加热等方式,进行制造毒品活动。同年10月19日上午,公安机关查获该制毒窝点,将被告人洪某某抓获,现场缴获含有毒品成分的液体、制毒工具等物品一批。经鉴定,缴获的含有毒品成分的液体净重计108.525公斤,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非法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市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被告人洪某某在公安机关供述其捡到染成黑色的砂子和泥土,以前听说这些东西放在锅里煮结晶后可以变成冰毒,于是就将其拿回家,将砂子和泥土放在地拖桶里溶出黑色的水,准备放在锅里煮。洪某某主观上具有制造毒品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物理加工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结合现场查获的液体系伴有水泥土块的浑浊液体,且没有查获粗制毒品或半成品,不能排除是制造毒品的剩余残渣。洪某某着手实施制造毒品,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洪某某系吸毒人员,制造毒品是为了自己吸食,且尚未制造出毒品成品就被抓获,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郭汉强)




楼主热帖
[汕尾资讯] 汕尾市城区全域铺开“周六不打烊”延时服务
[汕尾资讯] 文明新风尚赋能高质量发展——城区精神文明建
[汕尾资讯] 华南师大“点亮涯乡”实践团到城区开展活动
[汕尾资讯] 汕尾城区:农文旅融合推动城乡文明进步
[汕尾资讯] 汕尾岭南医院项目在海丰开工建设
[汕尾资讯] 城区构建“精保减”机制 打造可持续老年助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