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河长制工作验收督查组到我县验收督查河(库)长制工作。副市长林军、副县长郑永城陪同督查。 省河长制工作验收督查组一行先后到县水务局河长办、大液河、丽江河等地,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我县河(库)长制工作进行验收督查。 河(库)长制工作全面推行以来,我县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河长制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我县境内河(库)已经全面建立河长制,完成构建县、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县、镇两级河长陆续开展巡河工作,按规范已整理了巡河记录,建立了问题整改台帐,争取2018年1月底前完成县、镇两级“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方案编制。 省验收督查组肯定我县河(库)长制工作,认为我县河(库)长制工作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同时要求我县要综合发力,继续发挥县、镇、村、村民小组及群众的自主管理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抓好宣传、层层强化管理;要充分发挥党员义务先锋队保护河道的模范带头作用,着力提高群众保护河道的意识,让山更青,水更绿,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黄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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