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在县交警大队停车场,县公安、交警、财政、交通、市监、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合,对一批无牌无证及报废的机动车辆进行集中销毁。 此次销毁的机动车辆,是由县交警大队自2018 年 8月1 日至 2018年10 月 31日止,在依法处理交通肇事案件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中查扣的无牌证和各类报废车辆,共6570 部,其中:二轮摩托车 6170部、三轮摩托车274 部、四轮小汽车114 部,六轮货车6部,平板大货车6部。
县交警表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绝不手软,严查严处各类违法车辆。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文明、安全、畅通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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