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海丰赤石圆墩村民就网上信访回复《强烈要求》的再次上访 广东省网上信访大厅: 我们于5月2日上网反映的《强烈要求》,您们于7月3日的回复已收悉。 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网址:http://www.gdwsxf.gov.cn/ViewLetter.aspx?type=101search=1id=S20120502017 如我等所料,省信访局网上信访根本就是多此一举,省信访局的设置根本虚设,纯粹忽悠及浪费老百姓时间精力的不作为平台,这个平台根本就是一个各由各说的平台,其作用就是传递信息,公布结果而已。让老百姓大失所望,这样的平台不起监督作用,何能为民请命,在之前“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中有3个关于网上信访的小小看法,如果你们连这个基本要求也做不到,干脆不需下发文件,浪费大家时间,确实你们做不到,浪费了大家时间。要求有三点,其实说白了,就是要本地政府在省信访局监督下与村民对这300亩乌龙土地进行协调,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要地方政府不与村民联系而单方面给省信访局文件上的回复! 当前希望省信访局为民做主,协调处理此次村民上访事项,下面先就此次信访说4个事实: 事实1、在2007年4月6日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的征地协议中写到为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从荒废5年多的土地可见海丰县赤石镇政府严重违反协议,政府本身就是存在欺骗村民行为,政府难道就是靠荒废大片土地来证明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 事实2、赤石镇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6日与圆墩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中写到“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的企业必须动工建设,否则,由乙方依法收回”,而我们从海丰县信访局给省信访局的回复中才知道2010年6月才有企业中标土地,这里再次说明协议签定之日起3年内根本没有甲方企业存在更不存在任何动工建设,这是镇政府再次欺骗我们村民的行为,根据原先协议要求,这次我们再强烈要求上级政府依法收回该幅土地,归还乙方村民恢复耕种。 事实3、5年多来土地依旧荒废,五年多的荒废土地难道就不能定性为闲置土地。村民盼星星盼月亮,可根本不见有关单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兴建工厂招收本村人员就业,在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更等不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就业、赤石山区工业得到发展。 事实4、从海丰县信访局5月31日给省信访局的回复中可见,征地后,于2010年6月海丰县国土局委托县土地交易所公开挂牌拍卖,由海丰大百汇实业有限公司竟得拍卖地块,已动工平整。然当前土地根本不算动工平整,更未达动工开发条件,明显这是县信访局在欺骗省信访局,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关于动工开发的定义:指房屋建设项目已实施建筑物向地基传递荷载的下部结构的施工,其他建设项目已实施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场地平整工程等实质性建设。县信访局不会不了解动工平整吧,当前只是地面小小修理一下,实质依旧荒芜一片,何来动工平整(附土地实景图片,拍摄于2012年7月10日),是不是为下面部门所欺骗,严重失察以致失误回复省信访局。 下面把我们的诉求再说一遍,希望省信访局监督协调处理,而不是听信地方政府片面的文字回复! 我们的《强烈要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三十七条和赤石镇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6日与圆墩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第八条违约责任第三款而向上级部门提出合情合理的要求。 文中结合该幅征用已有5年多近300亩的乌龙土地,依法依规从民意、民生、民情的角度向上级反映。政府权威,应为民做主! 政府的回复与我们的要求不沾边,通篇用种种理由来解说征地工作的过程及进展情况,给人们的印象是:镇府征地,是政府行为,可以说不受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合同法的制约,想要怎么征就怎么征,征多十年,待地价高时才发卖也不成问题,反正是政府,县官不如现管,在这块地方,我最大,我说了算数,再会闹事的刁民,奈何我不得!政府权威,老百姓的诉求难道可以不理会? 您们的回复,也可以用这种形象来比喻:公公说的,呵!公公有道理;婆婆说的,嗯!婆婆不会错;特此报告,顺其自然,万事大吉!这就是网上信访大厅!政府权威,违规违法无济于事! 老天有眼,弱势群体,巧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53号文《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发布,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可以说是给我们老百姓久旱的及时雨,决心紧跟党中央走的定心丸。政府权威,5年多荒废的土地定性就是闲置土地!应归还赤石村民耕种。 在此, 恳请您们将我们的《强烈要求》呈转省国土厅及国土资源部,调查认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以换回民心,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政府权威,有一定的庄严性,说话不能放屁,口是风,笔是宗,千万不要忘了教导我们的老祖宗!违反协议就是违反协议,不得找借口! 请省信访局为民请命,还我村民公道!! 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委圆墩村民小组收回征地协调组 2012年7月8日 联系人:施培放13929326738 林水新13929320343 涂松水13428225070 李汉章13729551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