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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严肃吏治 严肃纪律,请从赤石镇政府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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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22: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海丰圆墩村 于 2012-9-4 00:35 编辑

海丰严肃吏治 严肃纪律,请从赤石镇政府抓起!!

8月13日至14日,省委书记汪洋到汕尾市进行专题调研。汪洋指出,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是办好广东事情的根本。要强化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腐败分子,不论是什么人,不论职务有多高,都要依据党纪国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8月24日,全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在县迎宾楼召开。会议是传达贯彻汪洋书记视察汕尾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对下来的工作和纪律教育月活动作具体的部署。会议要求党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增强“严肃吏治、严肃纪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学习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全力以赴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近段时间通过严肃吏治,严肃纪律,大抓干部作风的教育、整顿,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使全县党风政风不断加强。但个人认为严肃吏治,严肃纪律工作做的还有所不足,主要是缺乏典型,缺乏典型也就难以树立典范,难以有所标榜以警醒其他部门,建议抓好典型树立典范。为扩大影响,典型应该在社会关注、民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寻求,建议当前所抓典型结合广东“三打两建”工作,尤其风头正热的“两建”。

“两建”建设首重社会信用,故当前海丰严肃吏治,严肃纪律工作中的典型可以从“两建”中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寻求。通过抓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干部作风的教育、整顿严肃吏治,严肃纪律;通过抓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树立官方权威;通过抓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增强民众对政府信心;通过抓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至于当前海丰严肃吏治、严肃纪律所抓缺乏社会信用政府部门,首推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政府!

2007年4月6日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了征地协议,为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经赤石镇人民政府研究,征用位于国道324线圆墩段公路下侧南面响水坑边的182069平方米(折合273亩)水田及荒山一片作为兴办工业用地。

然而时至今日,已过去5年多时间,该地未动工建设,近300多亩的土地依然荒芜一片,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由于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五年多,当前村民生计严重受损,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投资企业又不能开工,并因此造成一连串恶劣的社会影响,此般恶果皆是由于赤石镇人民政府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所造就!

不忠: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当年许诺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从村民手上廉价取的土地,却任由土地闲置5年多,地方政府原因导致闲置土地形成,无视国家法令条规的行为,实在置党和国家于不顾,此不忠也;

不孝:赤石镇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6日与圆墩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中写到“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的企业必须动工建设,否则,由乙方依法收回”,昔日签定协议三年动工,然而现在已经5年了还不见动工,镇政府无视协议规定欺骗圆墩村民的行为,实在置地方父老乡亲于不顾,此不孝也;

不仁:当前该地块已经由深圳某企业所取得,并已挂牌,但由于权限不明以及村民的阻扰并不能开工建设,镇政府把没理顺关系的土地贸然给企业的行为,实在置前来投资企业于不顾,此不仁也;

不义:协议规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然而5年多来根本不见有关单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兴建工厂招收本村人员就业,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镇政府无能通过兴办工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的行为,实在置地方村民生计于不顾,此不义也;

赤石镇人民政府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说话等于放屁,一而再,再而三欺骗党和国家,欺骗地方父老乡亲,欺骗企业,欺骗老实本分村民,实在让政府尊严蒙尘,官方权威受损。自协议签定以来土地依旧四至不明,亩数不清,权限不清,如此不清不楚,政府赤石镇人民政府实在愧对党和国家,愧对地方父老乡亲,愧对前来投资企业,愧对一方水土的村民。赤石镇人民政府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如此政府还有何社会信用可言。

古语有云,人无信而不立。政府部门亦然,政府无信何立,如果政府无信可立,那一定会被说“官字两个口”。这样一个自身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政府,又如何取信于民,取信于企业,立足于社会!赤石镇人民政府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社会信用严重丧失,如此寡廉薄耻,无情无义,背信弃义的政府要有何用,只能成为严肃吏治,严肃纪律工作的典型。

请海丰县委县政府抓好赤石镇人民政府这个严重丧失社会信用的典型,通过抓典型树典范,加快推进海丰严肃吏治,严肃纪律的工作,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激发反腐倡廉动力,进一步推进海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抓好典型树立典范,强化作风建设,强化队伍监管,强化腐败惩处,切实推进严肃吏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纯洁的党员干部队伍,创造一个风清气正、民主公平的良好环境,为实现海丰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提供坚强的保障。通过严肃吏治,严肃纪律与两建的有机结合,引导全社会走出靠人情关系办事的困境,努力使人们能够工作和生活在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法制环境中,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手段打破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利益格局,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当前海丰县委县政府正认真组织、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确保纪律教育月活动扎实开展,当务之急,请海丰县委县政府抓好典型树立典范,通过抓好赤石镇人民政府这个严重丧失社会信用的典范,进一步严肃吏治,改进作风,以铁的纪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创新发展、建设幸福海丰提供坚强保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十二份:
1、汕尾两建,请从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人民政府抓起!
2、光天化日下,赤石镇政府严重违反协议,再三欺骗本份村民!
3、深汕特别合作区近300亩的乌龙土地何日不乌龙!
4、网上信访: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5、海丰县信访局对“强烈要求”的回复
6、海丰赤石圆墩村民就网上信访回复《强烈要求》的再次上访
7、海丰县信访局对“再次上访”的再次回复
8、情况反映: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9、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10、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的征地协议书
11、圆墩村委及圆墩村民小组召集的代表会议决议
12、闲置土地实景照片

联系人及电话:
李汉章13729551639    施培放13929326738
林水新13929320343     涂松水13428225070  

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委圆墩村民小组收回征地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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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协议签定以来土地依旧四至不明,亩数不清,权限不清的300多亩地!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汕尾赤石镇300亩地5年征而不用,百姓联名按手
[城事报料] 海丰严肃吏治 严肃纪律,请从赤石镇政府抓起
[三唯论点] 请问海丰县信访局,给省信访局的回复有听过村
[城事报料] 网上信访: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
[城事报料] 汕尾两建,请从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人民
[文化天地] 《汕尾坎下城海防志》序/叶良方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22:3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请从赤石镇人民政府抓起!

点击进入微信
本帖最后由 海丰圆墩村 于 2012-9-3 22:40 编辑

汕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请从赤石镇人民政府抓起!

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实现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办好广东事情的根本保证。管党治党,关键在于遵循执政规律,严管善治;在于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只有这样,全省各级党组织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力量。

813日至14日,省委书记汪洋到汕尾市进行专题调研。汪洋指出,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是办好广东事情的根本。要强化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腐败分子,不论是什么人,不论职务有多高,都要依据党纪国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汪洋指出,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是办好广东事情的根本。汪洋希望汕尾努力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想方设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个人认为汕尾要努力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想方设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除了内因,外因也很重要,除了加强内部管理外还应该要抓好典型树立典范,通过树立典范以为标榜警醒相关政府部门,建议抓好典型树立典范。

我省改革开放起步早,市场经济发育充分,但由于法律制度、党的建设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其发展过程中个别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破坏社会风气、败坏党风,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能否真正把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管好治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是决定一个地方兴衰的根本。实践证明,一个地方只要党的干部严于律己、勤奋做事,领导班子思路正确、坚强有力,那个地方就会有好的发展环境,就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扩大影响,典型应该在社会关注、民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寻求,建议当前所抓典型结合广东“三打两建”工作,尤其风头正热的“两建”。“两建”建设首重社会信用,故当前汕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工作中的典型可以从“两建”中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寻求。通过抓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干部作风的教育、整顿严肃吏治,严肃纪律;通过抓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树立官方权威;通过抓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增强民众对政府信心;通过抓缺乏社会信用的政府部门,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至于当前汕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所抓缺乏社会信用政府部门,首推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政府!

2007
46日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了征地协议,为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经赤石镇人民政府研究,征用位于国道324线圆墩段公路下侧南面响水坑边的182069平方米(折合273)水田及荒山一片作为兴办工业用地。

然而时至今日,已过去5年多时间,该地未动工建设,近300多亩的土地依然荒芜一片,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由于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五年多,当前村民生计严重受损,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投资企业又不能开工,并因此造成一连串恶劣的社会影响,此般恶果皆是由于赤石镇人民政府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所造就!

不忠: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当年许诺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从村民手上廉价取的土地,却任由土地闲置5年多,地方政府原因导致闲置土地形成,无视国家法令条规的行为,实在置党和国家于不顾,此不忠也;

不孝:赤石镇人民政府于200746日与圆墩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中写到“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的企业必须动工建设,否则,由乙方依法收回”,昔日签定协议三年动工,然而现在已经5年了还不见动工,镇政府无视协议规定欺骗圆墩村民的行为,实在置地方父老乡亲于不顾,此不孝也;

不仁:当前该地块已经由深圳某企业所取得,并已挂牌,但由于权限不明以及村民的阻扰并不能开工建设,镇政府把没理顺关系的土地贸然给企业的行为,实在置前来投资企业于不顾,此不仁也;

不义:协议规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然而5年多来根本不见有关单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兴建工厂招收本村人员就业,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镇政府无能通过兴办工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的行为,实在置地方村民生计于不顾,此不义也;

赤石镇人民政府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说话等于放屁,一而再,再而三欺骗党和国家,欺骗地方父老乡亲,欺骗企业,欺骗老实本分村民,实在让政府尊严蒙尘,官方权威受损。自协议签定以来土地依旧四至不明,亩数不清,权限不清,如此不清不楚,政府赤石镇人民政府实在愧对党和国家,愧对地方父老乡亲,愧对前来投资企业,愧对一方水土的村民。赤石镇人民政府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如此政府还有何社会信用可言。

古语有云,人无信而不立。政府部门亦然,政府无信何立,如果政府无信可立,那一定会被说“官字两个口”。这样一个自身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政府,又如何取信于民,取信于企业,立足于社会!赤石镇人民政府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社会信用严重丧失,如此寡廉薄耻,无情无义,背信弃义的政府要有何用,只能成为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工作的典型。

请汕尾市委市政府抓好赤石镇人民政府这个严重丧失社会信用的典型,通过抓典型树典范,切实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抓典型树典范,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激发反腐倡廉动力,进一步推进汕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抓好典型树立典范,强化作风建设,强化队伍监管,强化腐败惩处,切实推进严肃吏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纯洁的党员干部队伍,创造一个风清气正、民主公平的良好环境,为实现汕尾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提供坚强的保障。通过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与两建的有机结合,引导全社会走出靠人情关系办事的困境,努力使人们能够工作和生活在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法制环境中,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手段打破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利益格局,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请汕尾市委市政府抓好典型树立典范,通过抓好赤石镇人民政府这个严重丧失社会信用的典范进一步严肃吏治,改进作风,以铁的纪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创新发展、建设幸福汕尾提供坚强保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十二份:
1、汕尾两建,请从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人民政府抓起!
2、光天化日下,赤石镇政府严重违反协议,再三欺骗本份村民!
3、深汕特别合作区近300亩的乌龙土地何日不乌龙!
4、网上信访: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5、海丰县信访局对“强烈要求”的回复
6、海丰赤石圆墩村民就网上信访回复《强烈要求》的再次上访
7、海丰县信访局对“再次上访”的再次回复
8、情况反映: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9、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10、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的征地协议书
11、圆墩村委及圆墩村民小组召集的代表会议决议
12、闲置土地实景照片

联系人及电话:
李汉章13729551639    施培放13929326738
林水新13929320343     涂松水13428225070  

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委圆墩村民小组收回征地协调组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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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协议签定以来土地依旧四至不明,亩数不清,权限不清的300多亩地!
发表于 2012-9-4 02: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发表于 2012-9-4 03: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9-4 17: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近段时间通过严肃吏治,严肃纪律,大抓干部作风的教育、整顿,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使全县党风政风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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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
汕尾市民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2-9-4 17:02:55


说一套做一套,做官的强项,官字两个口,大家都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两建,请从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人民政府抓起!
自“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内涵的“三打两建”、建设幸福广东的活动开展以来,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广东“三打”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当前,广东“三打两建”的重点将从集中“三打”,逐步转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两建”上。
“两建”建设首重社会信用而后才是市场监管,这里可见社会信用在其中的重要性, 同时“两建”建设中尤其要注意建立法律秩序,这是市场秩序的根本保证。这两点可见“两建”对于引领体系建设的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要求更甚,试问政府部门如果丧失社会信用,那何谈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何谈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古语有云,人无信而不立。政府部门亦然,政府无信何立,如果政府无信可立,那一定会被说“官字两个口”。政府部门引领两建建设,可如果政府部门自身社会信用缺乏,又有何资格来引领呢?本身社会信用缺乏,政府官员有何底气夸夸其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怎样怎样呢?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得怎样怎样呢?
上半年汕尾“三打”因为政府诚信缺乏,已然打得万街空巷,全国闻名,难道当前的“两建”还想再次因为政府社会信用缺乏导致草木皆兵,再次举世震惊吗?那么当前汕尾的“两建”工作就请从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抓起,通过抓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树立官方权威,增强民众对政府信心,而抓政府部门社会信用,请从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人民政府抓起!
2007年4月6日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了征地协议,为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经赤石镇人民政府研究,征用位于国道324线圆墩段公路下侧南面响水坑边的182069平方米(折合273亩)水田及荒山一片作为兴办工业用地。
然而时至今日,已过去5年多时间,该地未动工建设,近300多亩的土地依然荒芜一片,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由于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五年多,当前村民生计严重受损,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投资企业又不能开工,并因此造成一连串恶劣的社会影响,此般恶果皆是由于赤石镇人民政府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所造就!
不忠: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当年许诺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从村民手上廉价取的土地,却任由土地闲置5年多,地方政府原因导致闲置土地形成,无视国家法令条规的行为,实在置党和国家于不顾,此不忠也;
不孝:赤石镇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6日与圆墩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中写到“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的企业必须动工建设,否则,由乙方依法收回”,昔日签定协议三年动工,然而现在已经5年了还不见动工,镇政府无视协议规定欺骗圆墩村民的行为,实在置地方父老乡亲于不顾,此不孝也;
不仁:当前该地块已经由深圳某企业所取得,并已挂牌,但由于权限不明以及村民的阻扰并不能开工建设,镇政府把没理顺关系的土地贸然给企业的行为,实在置前来投资企业于不顾,此不仁也;
不义:协议规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然而5年多来根本不见有关单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兴建工厂招收本村人员就业,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镇政府无能通过兴办工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的行为,实在置地方村民生计于不顾,此不义也;
赤石镇人民政府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说话等于放屁,一而再,再而三欺骗党和国家,欺骗地方父老乡亲,欺骗企业,欺骗老实本分村民,实在让政府尊严蒙尘,官方权威受损。自协议签定以来土地依旧四至不明,亩数不清,权限不清,如此不清不楚,政府赤石镇人民政府实在愧对党和国家,愧对地方父老乡亲,愧对前来投资企业,愧对一方水土的村民。
赤石镇人民政府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如此政府还有何社会信用可言。古往今来无信而不立,试问一个自身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政府,又如何取信于民,取信于企业,立足于社会!试问一个自身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政府,何德何能引领“三打两建”,何谈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何谈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赤石镇人民政府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社会信用严重丧失,根本无能引领“两建”,如此寡廉薄耻,无情无义,背信弃义的政府要有何用,当前只能成为“两建”的对象。当前闲置土地是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那就应该追究政府的责任,两建当前,请汕尾市委市政府为民做主,为民请命,下大力“两建”赤石镇人民政府,让赤石镇政府知道什么叫社会信用以及丧失社会信用的后果。当前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导致民怨极大,如市委市政府政府无能让赤石镇政府恢复社会信用,那我们村民保留让有关政府知道什么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汕尾两建,任重而道远,为避免重蹈三打时期“万街空巷”的覆辙,请先从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建设抓起!当务之急,请从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人民政府抓起!从政府内部出发,强化市场监管,切实提高管党治党水平,通过加强政府部门社会信用建设,建设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幸福汕尾。

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委圆墩村民小组收回征地协调组
2012828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1:光天化日下,赤石镇政府严重违反协议,再三欺骗本份村民!
2007年4月6日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了征地协议,为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经赤石镇人民政府研究,征用位于国道324线圆墩段公路下侧南面响水坑边的182069平方米(折合273亩)水田及荒山一片作为兴办工业用地。
由于协议签定5年后该地一直未动工建设,近300亩的土地依然荒芜一片,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于是赤石镇圆墩村委圆墩村民小组收回征地协调组于5月2日网上信访反映《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并于7月3日的收到海丰县信访局给省信访局的回复。
通过2007年所签定的征地协议再结合当前荒废的土地,还有海丰县信访局的对此事的权威回复列举以下4个事实:
事实1在2007年4月6日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的征地协议中写到为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从荒废5年多的土地可见海丰县赤石镇政府严重违反协议,政府本身就是存在欺骗村民行为,政府难道就是靠荒废大片土地来证明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

事实25年多来土地依旧荒废,村民盼星星盼月亮,可根本不见有关单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兴建工厂招收本村人员就业,在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更等不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就业、赤石山区工业得到发展。
事实3在征地协议中“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的企业必须动工建设,否则,由乙方依法收回”,而我们从海丰县信访局给省信访局的回复中才知道2010年6月才有企业中标土地,这里再次说明协议签定之日起3年内根本没有甲方企业存在更不存在任何动工建设,这是镇政府再三欺骗我们村民的行为。

事实4从海丰县信访局5月31日给省信访局的回复中可见,征地后,于2010年6月海丰县国土局委托县土地交易所公开挂牌拍卖,由海丰大百汇实业有限公司竟得拍卖地块,已动工平整。然当前土地根本不算动工平整,更未达动工开发条件,明显这是县信访局在欺骗省信访局,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关于动工开发的定义:指房屋建设项目已实施建筑物向地基传递荷载的下部结构的施工,其他建设项目已实施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场地平整工程等实质性建设。县信访局不会不了解动工平整吧,当前只是地面小小修理一下,实质依旧荒芜一片,何来动工平整(附土地实景图片,拍摄于2012年7月10日),是不是为下面部门所欺骗,严重失察以致失误回复省信访局。
从以上四个事实可见赤石镇政府严重违反协议,一而再,再而三欺骗老实本份村民。关于第一二个欺诈事实,从荒废5年的土地可见,如此荒废土地的可别解释成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至于第三个事实,口说无凭,可从海丰县信访局给省信访局的回复可见;至于第四个事实,更是海丰县信访局给省信访局的作了失误回复,欲以掩盖了土地闲置的事实。
其实且不论这四个欺诈的事实,单纯从这片土地荒废5年,已然可定性为闲置土地!是闲置土地就应该归还赤石村民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53号文《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发布,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光天化日下,赤石镇政府严重违反协议,再三欺骗老实本份村民意欲何为,此般作为为村民所不容,昔日为了协议的签订,赤石镇政府可谓给村民画了一个又一个的馅饼,可村民得到的是什么,无论是从那方面说,理都站在村民这边,政府部门不作为不应该由村民埋单,既然赤石镇政府再三严重违反协议,欺骗本份村民,根据原先协议要求,今日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政府依法收回该幅土地,归还乙方村民恢复耕种。

另,其实对于土地征得后荒废五年,我们有着很多的猜疑:
1、在商言商,土地征得应该不至于任其荒废,那简直是浪费时间与精力,相信任何一家企业或公司都不会这样做,何以镇委镇政府却如此作为呢?
2、从村民手上廉价征得土地却又任其荒废,是否打算囤地,意欲待高而卖,从中牟利。
3、此征地是否有官商勾结、圈地买卖、中饱私囊之嫌。
4、从海丰县信访局给省信访局的回复中得知两次土地招标都由同一间公司所得,招标感觉自己家开的,中标那么简单!当中是否有人在幕后策划,抑或纯属巧合?
5、当中是否有个别官员不依法履行闲置土地监督检查职责,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呢?
6、政府权威,是否一再违反协议的行为不算违规行为,也不需要对其追究。

当前海丰赤石圆墩村民带着诸般疑问已就网上信访回复《强烈要求》的再次进行上访,并已致信汕尾市委大院省委巡视督导组,请其查探当中是否有猫腻,是否有个别人暗箱操作牟自身利益,希望上级部门为民做主,协调处理,以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挽回民心。

国家尊严,政府权威,当前欺诈事实皆在,如此明显的欺诈行为,不容反驳;这是“天高地阔,地大人和”之地,更不容相关部门严重欺诈广大老实本份农民,就请权威的赤石镇政府给村民一个交代。

附件五份:
1、网上信访: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2、海丰县信访局对“强烈要求”的回复
3、情况反映: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4、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5、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的征地协议书
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委圆墩村民小组收回征地协调组
2012710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2深汕特别合作区近300亩的乌龙土地何日不乌龙!
——致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的求助信。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我们是广东省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圆墩村民,今就本村被征土地向王书记求助,此被征土地今日依旧大摆乌龙,权限不明,村民权益严重受损,生计不保。

关于本村被征土地情况如下:
2007年4月6日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了征地协议,为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经赤石镇人民政府研究,征用位于国道324线圆墩段公路下侧南面响水坑边的182069平方米(折合273亩)水田及荒山一片作为兴办工业用地。
征地至今5年多来,土地依旧荒废,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该由原耕种该幅地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之规定。和赤石镇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6日与圆墩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书第八条违约责任第3款“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的企业必须动工建设,否则,由乙方依法收回”之协定,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政府依法收回该幅土地,归还乙方村民恢复耕种。
本来汕尾土地汕尾事,原也不需要到深圳方面来协调,无可奈何,弱势村民抵不过当地政府部门的避而不见,拖而不决,屡屡上访屡屡无疾告终。
今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汕合作的焦点,也是汕尾寻求自身大发展的突破,这么关键的地方,万众瞩目的战略之地何以会存在这般乌龙事件呢?无奈在汕尾本地事情却得不到解决,一拖再拖,这对深圳进驻企业的信心也是有很大影响,作为村中良民,实为寒心!
鉴于当前赤石属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有一定的特殊性,那就是汕尾土地深圳管理,既然土地属于深圳管理,我们自然也可以向深圳方面提出请求,此举虽逾越汕尾范围,但实属无奈,由于土地被征,却又任其荒废,当前村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在我们全体村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二分,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就业机会和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据悉,当前该地块已经由深圳某企业所取得,并已挂牌,但由于村民的阻挠和干涉,并不能开工建设,当地政府把关系没理顺、把权限不明的土地贸然给企业,实在不应该。
从当初征地的协议看,当地政府已经把征用土地款项都给了村民,土地的归宿应该属于当地政府,本不应该出现这样村民阻止的事件,但村民也有话说,昔日征地之时,政府说的很好,以政府征地建厂振兴山区经济的名义作为幌子廉价从村民手中拿到土地,村民也因征地建厂后有就业保障之所在,自然也就愿意,哪怕每平方米约35元的低价也无所谓,可政府征地后却又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拖延投建。根本就是囤积土地,待高价而再发卖。
由于征地后政府先违反协议,在协议三年内任由其荒废,没开工建设,村民组织自然可以把政府部门轻视法律法规当违约而收回土地。协议当中有写到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的企业必须动工建设,否则,由乙方依法收回。今日已经不止3年而是5年多了,还是荒地一片,根据协议规定村民有权依法收回此地!
2007年征用的时候土地属于海丰县赤石镇,每平方米土地价钱约35元,但今日此地已经属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范围,今日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土地是寸土寸金,这近300亩的土地地价是什么概念呢?已然可以奇货自居。
据有群众反映得到的信息称,此征地有官商勾结、圈地买卖、中饱私囊之嫌。对这宗明显违反土地法、合同法的征地行为,在当地政府不理不睬、不作为的情况下,为此,恳请上级政府高度重视,派员进行调查,严惩违纪违法者,早日妥善处理好此事,避免矛盾激化,引起社会动荡,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使几百名村民安居乐业。
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谋求大发展的同时,乌龙土地事件对外对内都有很大影响,也对投资者信心有着大打击,当务之急就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维护村民的正当诉求和合法权益,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恳请王书记尽力协调!
附件四份
1、情况反映: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2、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3、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的征地协议书
4、圆墩村委及圆墩村民小组召集的代表会议决议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村小组收回征地协调组
2012年5月2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两建,请从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人民政府抓起!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内涵的“三打两建”、建设幸福广东的活动开展以来,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广东“三打”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当前,广东“三打两建”的重点将从集中“三打”,逐步转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两建”上。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建”建设首重社会信用而后才是市场监管,这里可见社会信用在其中的重要性, 同时“两建”建设中尤其要注意建立法律秩序,这是市场秩序的根本保证。这两点可见“两建”对于引领体系建设的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要求更甚,试问政府部门如果丧失社会信用,那何谈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何谈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古语有云,人无信而不立。政府部门亦然,政府无信何立,如果政府无信可立,那一定会被说“官字两个口”。政府部门引领两建建设,可如果政府部门自身社会信用缺乏,又有何资格来引领呢?本身社会信用缺乏,政府官员有何底气夸夸其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怎样怎样呢?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得怎样怎样呢?
上半年汕尾“三打”因为政府诚信缺乏,已然打得万街空巷,全国闻名,难道当前的“两建”还想再次因为政府社会信用缺乏导致草木皆兵,再次举世震惊吗?那么当前汕尾的“两建”工作就请从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抓起,通过抓政府部门的社会信用,树立官方权威,增强民众对政府信心,而抓政府部门社会信用,请从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社会信用严重丧失的赤石镇人民政府抓起!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4月6日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了征地协议,为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经赤石镇人民政府研究,征用位于国道324线圆墩段公路下侧南面响水坑边的182069平方米(折合273亩)水田及荒山一片作为兴办工业用地。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时至今日,已过去5年多时间,该地未动工建设,近300多亩的土地依然荒芜一片,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由于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五年多,当前村民生计严重受损,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投资企业又不能开工,并因此造成一连串恶劣的社会影响,此般恶果皆是由于赤石镇人民政府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所造就!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9: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3:网上信访:强烈要求:收回征用已过期闲置土地交由村民恢复耕种
你好,我们是广东省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圆墩村民,今就本村被征土地向广东省信访局请求网上协助:
关于本村被征土地情况如下:
2007年4月6日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与圆墩村民小组签定了征地协议,为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赤石山区工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振兴山区经济。经赤石镇人民政府研究,征用位于国道324线圆墩段公路下侧南面响水坑边的182069平方米(折合273亩)水田及荒山一片作为兴办工业用地。
时至今日,已过去5年多时间,该地未动工建设,荒芜一片,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该由原耕种该幅地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之规定和赤石镇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6日与圆墩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书第八条违约责任第3款“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的企业必须动工建设,否则,由乙方依法收回”之协定,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政府依法收回该幅土地,归还乙方村民恢复耕种。
尤记昔日征地之时,政府说的很好,以政府征地建厂振兴山区经济的名义作为幌子廉价从村民手中拿到土地,村民也因征地建厂后有就业保障之所在,自然也就愿意,哪怕约35元每平方米的超低价也无所谓,可政府征地后却又任由其荒废,根本就是囤积土地,待高价而卖。
由于征地后政府先违反协议,在协议三年内任由其荒废,没开工建设,村民组织自然可以把政府部门无视协议,无视村民行为当违约而要求收回土地。协议当中有写到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的企业必须动工建设,否则,由乙方依法收回。今日已经不止3年而是5年了,还是荒地一片,根据协议规定村民自然可以收回此地!
此事村民已多次向镇县市等上级领导反映,但至今未果。在我们全体村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二分,甲方又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兴建工厂招收本村人员就业,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生活未能得到保证,为此,恳请上级政府和有关新闻媒体高度重视,以维护村民的正当诉求和合法权益,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同时据群众反映得到的信息称,此征地有官商勾结、圈地买卖、中饱私囊之嫌。对这宗明显违反土地法、合同法的征地行为,在当地政府不理不睬、不作为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依法向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反映。虽有越级上访嫌疑,但也无可奈何,本村村民既失去耕地又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为保障村民生活,恳请上级高度重视,派员进行调查,严惩违纪违法者,早日妥善处理好此事,避免矛盾激化,引起社会动荡,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使几百名村民安居乐业。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村小组收回征地协调组
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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