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xc1125 于 2013-4-5 20:58 编辑
洋美村是座落于广东省陆丰市甲东镇非常靠近大海的一条渔村。村民祖祖辈辈靠捕鱼与耕作为生。因太靠近大海,常受风沙与海啸的威胁,故村民在海边遍植树木,以作保护。该防护林是阻挡风沙和海啸的一道必不可少的屏障,起着保护全体村民身家性命的作用。
然而,就这片保护洋美村民身家性命的防护林,从去年开始,竟惨遭肆意砍伐毁坏,近万亩的防护林,现已被砍伐毁坏近3000亩。更有甚者,被毁的防护林地带,离村民住宅最近处已不足500米。如此一来,毫不夸张地说,全村近万村民的身家性命已受到严重威胁。在被砍伐的防护林地带,现已被个人建起了养鸡场、养猪场、还拟建多个大型的养虾场。据悉,经营者砍伐防护林作经营场地是经村委批准并向村委承租的。如此无法无天的行为,令几乎所有村民震惊之余百思不得其解: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砍伐防护 林。洋美村近3000亩防护林被肆意砍毁,竟是洋美村委给予经营者一纸合同便可造成,那么,防护林到底是村民集体所有还是村委个人所有?如此肆意践踏法律,洋美村委是否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约束?
二、砍伐防护林作经营场地的行为,村委从未向村民公布公开,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如此私相授受,到底是谁给洋美村委这种为所欲为的权力?
三、明知防护林维系全体村民的身家性命,但村委却授意经营者大肆砍毁,如此以罔顾村民生死为代价,到底村委或其个人的得益有多少?
四、因所有牵涉村民利益的行为村委均从未向村民公布(更遑论听证),姑且勿论村委的收入何去何从,亦暂不论是否有个别人为了中饱私囊而行此逆径,就论如此拿全体村民的身家性命作代价而大面积毁坏防护林,到风沙海啸来时,到村民家毁人亡时,由谁来负此责任? 又有谁负得起责任!村委?经营者?
洋美村委的为所欲为,并非朝夕之事。早在2005年,村委就向全体村民非法征收所谓的“农业税”每人30元,缴交“农业税”才有耕地分配(在国家免除农业税后,其余地方皆无此例子)。小部分村民因不满其明目张胆之非法行为而不予交纳,结果被村委剥夺了应有的耕地分配权,所有村民均敢怒不敢言;亦自2005年起,村委将村里的600亩耕地私自改变为住宅地出让给村民(2005年时的出让价格为12000元/亩);2004年,村委将砍伐毁坏的防护林地带出租给神华集团建风力发电站,每年收取可观的租金……凡此种种,洋美村的集体收益,村委从不曾向村民公开。占用集体土地前从不经村民讨论同意,占用集体土地后所有收益从不公布公开,属全体村民所有的集体收益村民从来不知去向。
洋美村委如此只手遮天、为所欲为、损害全体村民利益的行为现已激起公愤民怨,再此下去,必定会引发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恶性事件发生。为此,希望洋美村的情况能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注意与重视,并对洋美村的违法行为给予认真查处与严肃处理,以还洋美村民一个公度,还社会一个和谐气氛。
专此
陆丰市甲东镇洋美村民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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