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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海闻道

[论汕尾] 简评并答郑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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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4: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闻道 发表于 2013-6-7 13:46
你说我很多次撰文攻击胡豪,那么,请你指出我对胡豪发过什么专题的攻击帖子?郑溢涛去年有两篇帖子和 ...

良方前辈训斥陈显兵先生“一个口称经营生意的人,不分青红皂白,硬要插进来,是何居心呀”,真是枉为弄文作诗之人!
陈先生何曾议及胡豪与你的“青红皂白”,他只是看了你“揭露”胡豪的话后,从法理的角度对你稍加提醒而已!
发表于 2013-6-7 14: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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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瓜切菜 发表于 2013-6-7 13:51
郑先生,我下面的理解是否有问题?
理性=帮郑溢涛站台
清醒=帮郑溢涛洗地

如果一件问题存在你我他来说,那说到任何时候说不了。
你和我一样,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不能咬定某人有罪。
就算是作案者被捕之前,统称为疑犯,对名字的公布,和人的容貌不能公布的。
任何执法者都有不全面的地方,如果万一这个案件存在疑点,那不是道歉这么简单。
这是无厘头吗?
发表于 2013-6-7 14: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我好似在和你们在上法律课。??
发表于 2013-6-7 14: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3-6-7 14:15
我好似在和你们在上法律课。??

我好似在看你们上课。
发表于 2013-6-7 14: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3-6-7 14:08
如果一件问题存在你我他来说,那说到任何时候说不了。
你和我一样,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不能咬定某人有罪 ...

你和我一样,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不能咬定某人有罪。
====
笑话,如果觉得权利、人身受到侵害,当然可以咬定某人有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法院起诉。
你怎么老是跑来要让我羞辱呢,我都于心不忍。
发表于 2013-6-7 14: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3-6-7 14:15
我好似在和你们在上法律课。??

你也懂法律?我看你连无罪推定都没搞懂。
发表于 2013-6-7 14: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叶老道应是文化大革命时候写大字报作者。
这些文章久违40年了。难免露出一股邪气。
揭人隐私,抓人痛处,挑哄是非,罗列罪状,用语刻薄刁钻
无一点人性共存共容之观点,乍舌。
你喜欢的人,茌你笔下不是著名就是杰出,不是家就是者。
坎下城的论述,你的底蕴让我瞠目。
红头船的论述,分不清国际线和梅陇「溜仔」。
吃饭了,再聊。
发表于 2013-6-7 14: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3-6-7 14:43 编辑

存照、点评之四
良方皇家广播电台2013年6月6日讯:我在6天前发了《敦请郑溢涛主任言行一致》一文,奉劝郑溢涛不要老是与属下过不去,应将自己编辑属下记者的文章,看作应负的工作责任。而且全世界的报社编辑都是如此。不必无理地指责属下出书时没有鸣谢他。然而他在《〈暂答叶良方(南海闻道)前辈〉》文中,不仅没有反躬自问,正视自己对属下和对黄沧海校长、以及对所有网友骂粗话的低劣行为,反而有意避开主题,不作就事论事的回答。
———————————————————————————————————————
点评:我在《暂答叶良方(南海闻道)前辈》中已指出:“如果认为我的《从…说到…的书》是一个编辑在讨‘职责意义上’的一份功劳,那就全看走眼了!”就是为了“透点风声”:这里面有着“非职责意义上”的事实。但我暂时不想详说(这也是我为什么将《从…说到…的书》的短文存目的意思),点到即止而已。但良方前辈因为缺乏求真之心而无视我的暗示(或是为了逗我披露更多内情?),仍要抬出“全世界的报社编辑怎样怎样”来考我,继续以“别再为难下属”相责,这真让我“恨铁不成钢”!试问:我在《感受“海量”》中委婉批评黄沧海前辈,以及多次或明或暗批评领导、朋友,不惮犯颜直谏,又是在为难我的什么“属”呢?你说谁该反躬自问呢?
发表于 2013-6-7 14: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砍瓜切菜 发表于 2013-6-7 14:26
你和我一样,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不能咬定某人有罪。
====
笑话,如果觉得权利、人身受到侵害,当然可以 ...

我怕你羞辱,阁下乃国师。
发表于 2013-6-7 14: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对我来说叫羞辱。
就凭你这几句话、我前程尽毁。
你太高估自己的能量了。
发表于 2013-6-7 14: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3-6-7 14:51 编辑
砍瓜切菜 发表于 2013-6-7 14:28
你也懂法律?我看你连无罪推定都没搞懂。


我看陈先生有一句是不太得体的:“胡如贪污,早已坐牢。”在不少地方,是不能做这样的顺推或逆推的!因为“坐牢”往往并没有成为“贪污”的相应事实后果(此事不便详述)。
但陈先生的法理取向,是值得肯定的!
胡豪有没有问题,我也未确证,但我表态过:谁有问题谁都该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3-6-7 15: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3-6-7 14:48
你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对我来说叫羞辱。
就凭你这几句话、我前程尽毁。
你太高估自己的能量了。

俩活宝抱团调情去吧
发表于 2013-6-7 15: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砍瓜切菜 发表于 2013-6-7 15:24
俩活宝抱团调情去吧

瞧瞧,这人话!
发表于 2013-6-7 15: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新加坡,不作回应,暂不上网。
問明胡豪才說。
发表于 2013-6-7 15: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闻道 发表于 2013-6-7 13:54
对书法自信是我的内心境界,你奈何得了!

这话非常彰显你的个性!可证我并没有厚污你!回放一下——

一个人在某个领域多有涉足,有点功夫(如良方前辈之于文史考据、诗词创作),随之而来的是,一般多会有点内心里的自我感觉良好、自视甚高的(这应该是人之常情。表面上的假谦虚,是不足为训的),但是,这种自我感觉良好不能自我无限扩张!仅从良方前辈给多人的诗词集作序的姿态和对自己书法的自信上(我主持副刊时,曾因拒登他的书法作品而开罪他),我就感觉良方前辈身上有这种倾向。
发表于 2013-6-7 17: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溢涛 于 2013-6-7 17:20 编辑

存照、点评之五
良方皇家广播电台2013年6月6日讯:你至今依然在说假话,强调你主持副刊时,曾因拒登我的书法作品而开罪我。将与我的矛盾提前到五年前,这是你不尊重事实的假话!你并不是曾因拒登我的书法作品而开罪我。我从来没有要求你一定要刊登我的书法,即使我在市报上刊登了也没有什么了不起。那次,是你在报社首先攻击连家生的书法如何差劣,接着也说到我的书法。当时及过后我也体谅了你的无知。我俩的关系并没有任何芥蒂,仍然继续交往至2012年。期间接受和宽容了你插入楹联组织活动曾做过对不起我的道歉。
———————————————————————————————————————
点评:我不是将与你的矛盾提前到五年前(我根本不认为是矛盾),只是说一下我唯一一次向你“道歉”的历史。此事详情你该是记得的,你是否心存芥蒂,则是你自己才知道——若干年前,郑某人主持《汕尾日报》副刊,良方前辈曾寄给我书法作品十几幅欲请刊发,我搁置了一个多月后,他来我办公室问起,我当时手头事多,心稍烦,乃对他说:“以后你的书法作品请别拿来。”他一听跳了起来,斥我:“我的书法如果真那么差,你也不该如此当面说我!”我当即向他道歉:“刚才话太直率,向你道歉!”接着又对他说:“你的书法,非我一人的看法,本邑书家亦多同感!”
敝人实亦勉强可算书法出身,只是后来以杂文、评论为主业,二十多年来除春节写联,虽再未正经握管,然斤两几何,尚能大致辨析!尽管比起书法界那么多火眼金睛的朋友,我不算老几!只是俗话说,“讲破无酒食”,他们都比我精明,不愿当面点破而已!良方前辈之书法,其新浪(五坡居士)有贴,汕尾城区重修关帝庙落成志庆小册子亦多其“自书诗“,诸位可往鉴赏!良方前辈说“我从来没有要求你一定要刊登我的书法”,试问投稿者有谁敢提“一定要登”的要求呀!至于说到连家生先生的书法,我是极认同一位前辈文人的看法的:一流名声,三流水平。为何会是这样的状况,我稍微能说出理由来的。
至于良方前辈的另一个“独家爆料”:“期间接受和宽容了你插入楹联组织活动曾做过对不起我的道歉。”这正是我提醒过他“别因为我披露真相后哭笑不得”所涉及的历史,我近日将单独发文(其实是去年我老婆手术前已拟好初稿了)
发表于 2013-6-7 17:16:1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说去就这点鸟事,重复来重复去,没一点新意,看来,郑溢涛是更年期提前了,哈!
发表于 2013-6-7 17: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雪 发表于 2013-6-7 17:16
说来说去就这点鸟事,重复来重复去,没一点新意,看来,郑溢涛是更年期提前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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