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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金町村陈水旺反映汕尾城区征地问题的事实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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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9: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国土市区分局 于 2013-11-15 20:52 编辑

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金町村陈水旺反映
汕尾城区征地问题的事实回应

         最近,汕尾市民网等网站论坛贴出题为“汕尾城区野蛮征地,卖地村干部倒戈收地”的网文,内容是城区马宫镇金町村陈水旺反映城区马宫镇政府为“金町湾度假村”征地,不给赔偿,侵吞其经营六年的荔枝果园的有关问题。为平误导、正视听,现将有关事实回应如下:
        据调查,网文所指的征地是汕尾市城区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属政府储备土地,选址于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金町村,项目前期征地面积为50.6949万平方米。
        该储备土地项目征地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实施。2012年2月18日,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该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汕国土资[2012]25号),对需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土地面积、补偿标准及村民安置方案等做了详细公示。2012年4月26日,召开了金町村村民代表大会,全村村民代表共46名,到会代表41名,一致表决同意按《汕尾市城区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汕尾市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进行征地补偿,并签订了征地协议。根据双方签订的征地协议书,城区人民政府已经将征地补偿款全部支付到位,不存在陈水旺反映的不给补偿强行征地的情况。
        陈水旺网络文章称“2007年,本人购买本村种植园地1400平方米,实际面积2100平方米,购买价每平方50元,园地地面荔枝树估价12万元。”、“当时全体社员全部签名同意,包括村干部陈河(现任,卖地协议第一个签名的村干部)、陈戴等都签名。本人支付七万元“卖地款”全部到位(有票据佐证)。”、“如此买卖土地手续,在汕尾地区农村中买卖土地手续最为完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3年6月16日,根据马宫街道办事处及金町村委会反映,金町埔三村民小组在2007年3月间将该村位于汕马公路边(地名石牌园)的1400平方米土地以每平方米价格50元卖给陈水旺、谢惠兰作永久性用地。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经充分查证后于6月18日立案,并通知陈水旺协助调查、询问(有书面通知为据),但陈水旺并没有配合调查。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在马宫街道办事处、金町村委等相关部门的协助下,经调查核实后,于2013年7月1日发给埔三村民小组《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同时,根据埔三村民小组的要求在2013年7月10日上午举行听证会,要求埔三村民小组负责通知陈水旺、谢惠兰参加听证会,但陈水旺拒绝接受通知书且不参加听证会(有拒绝接受通知的记录为据)。陈水旺反映的没有申诉机会与事实不符。经反复调查后,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其《园地转让合同》非法、无效,非法转让土地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已于2013年7月11日作出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汕国土区[2013]026号),并送达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金町村委埔三村民小组,该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公民通过网络媒体公众论坛平台发布信息,应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捏造、歪曲事实,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的不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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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21: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能不能公布一下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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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22: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能出来正面回应,就是最大的进步
发表于 2013-11-15 22: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边一种说法,不知道真相的围观!
发表于 2013-11-15 22:23:1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敢正面回应就是好事,很多事反映了根本没人理,证明网络影响确实比以前强了
发表于 2013-11-15 22: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实事才能体现是否捏造、歪曲事实!
发表于 2013-11-15 22: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5 23: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陈水旺叔如实说话。
发表于 2013-11-15 23: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15 23: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双方签订的征地协议书,城区人民政府已经将征地补偿款全部支付到位。”那上级部门有没有查这些补偿款有多少发放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有没有对当时卖地村干部追究责任。那像村干部陈河这些人不是发财了。以前卖了一次说是不合法的,不算数。现在又可以再卖一次给政府。怎么没人去查查这些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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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23: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苦的还是农民,有的不同意卖的,只要村代表签名了就可以卖,都没有开村代表大会。卖了补偿款这些钱都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到农民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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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6 00: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2789333047 发表于 2013-11-15 23:55
苦的还是农民,有的不同意卖的,只要村代表签名了就可以卖,都没有开村代表大会。卖了补偿款这些钱都不知何 ...

政府补偿了多少金额
埔三队每户得多少。
说些实质东西。
你可以提供吗?

据我知道,补偿钱直接到农民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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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6 00: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纪委巡视组不受理群众对地方政府违法征地拆迁的投诉举报,都是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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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6 0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金町村读书人上网发表看法。

一切言论要有真实性,有证据,
遵守国家法律。
发表于 2013-11-16 01: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说说陈河老弟怎样发财?
发表于 2013-11-16 09: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回应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金町村陈水旺反映汕尾城区征地问题,看来汕尾行政部门也懂得利用网络表达,征地依法依规。好事,进步,值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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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6 09: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说说陈河老弟怎样发财?

2007年每平方就他就卖了50。“本人支付七万元“卖地款”全部到位(有票据佐证)。”当时那笔钱哪去了。“你懂的”!六年后的今天,现在征地每平方也才五十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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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6 0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2789333047 发表于 2013-11-15 23:55
苦的还是农民,有的不同意卖的,只要村代表签名了就可以卖,都没有开村代表大会。卖了补偿款这些钱都不知何 ...
政府补偿了多少金额
埔三队每户得多少。
说些实质东西。
你可以提供吗?

据我知道,补偿钱直接到农民手上。
.

政府补偿多少就要政府公布出来。我们小市民能知吗。那据我所知,埔三队的农民很多人没拿到钱哦。有拿到钱估计是代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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